中央财经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6 12:19: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教学〔2007〕6号)文件,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包括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国家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举办的第一所财经院校。目前,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主要为函授、业余(夜大学)学习形式的学历教育,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培养层次。

  第三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7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在北京地区招生410人。其中高中起点专科“会计专业”160人,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半;专科起点本科“会计学专业”170人、“金融学专业”80人,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半。

  第四条 招生对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各类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具有相应文化知识水准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五条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六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夜大学),上课时间一般为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地点在校本部。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层次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八条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报考我校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未上本科线的考生,如填报我校专科志愿,我校将在专科录取批次时择优录取。当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总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九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经物价局备案的当年标准执行。高中起点专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5100元,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6000元。以上费用均不包括教材费。

  第十条 毕业及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只要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央财经大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62288320。

  第十三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校内行政楼324房间;

  咨询电话:62288322、62289074;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cufe.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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