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二十讲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26 12:03: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精讲班第20讲讲义

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按该区域土地因改变用途或进行土地开发,达到建设用地的某种利用条件而发生的价值增加额计算。土地增值收益率一般为10—30%。
土地增值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 土地开发费 税费 利息 利润) ×土地增值收益率
注:在实际操作中,如土地增值收益采用当地出让金标准,由于政府公布的出让金标准多为宗地最高出让年限的出让金,与评估宗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不一致,须进行使用年限修正,公式为:

待估宗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及税费十土地开发费 利息 利润) ×[1-l/(1 土地还原率)待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出让金×[1-l/(1 土地还原率)待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1-l/(1 土地还原率)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由于土地取得费、税费、开发费、利息、利润一般结合土地面积表述,在出让金以楼面地价表示的地区(如广州)运用以上公式时,应特别注意将楼面地价转换为地面地价。
九、土地价格修正与确定
1.根据待估宗地在区域内的位置和宗地条件,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2.成本逼近法求取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时,应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其年期修正公式为:

K=1-1/(1 r)n

式中:K——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n——土地使用权年期。
是否进行年期修正要具体分析:
(1)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有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年期修正已在增值收益中体现,不再另行修正;
(2)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无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土地增值收益与成本价格一道进行年期修正。
(3)当待估宗地为出让土地时,应进行剩余使用权年期修正。
3.如果采用成本逼近法测算的是某一小区(或开发区)的平均土地价格,还应考虑小区的土地利用率或可出让土地的比率,进行公共设施的占地面积和公用面积的分摊,因为这些公共设施的占地面积(如道路、公共绿地等)是不能卖出去的,其土地价格和有关土地开发的投资成本应分摊到可出让的土地中。计算公式如下:
可出让土地的平均单价=土地总平均单价×总土地面积/可出让土地面积
4.宗地成熟度修正。由于土地开发程度通常设定为宗地红线外的开发程度,而对宗地红线内的开发状况没有考虑,因此对于宗地内的开发和建设状况也应进行适当修正。

应用举例

应用举例

例1.某开发区征用土地总面积5k㎡,现已完成了“七通一平”,开发区内道路、绿地、水面及其他公共和基础设施占地1.5k㎡。该开发区拟出让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面积为10000㎡。根据测算,该开发区土地征地、安置、拆迁及青苗补偿费用为4.5亿元,征地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为1.5亿元,征地后,土地“七通一平”的费用为2亿元/k㎡,开发周期为两年,且第一年的投资总额占总开发投资的40%,总投资回报率为20%,土地增值收益率取20%,当年银行年贷款利息率为10%,土地还原率确定为7%。试估算出该宗工业用地的单位面积价格和总价格。

根据题意,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步骤如下:

1.计算土地取得费

土地取得费为:(4.5十1.5)×108÷(5×108)=120(元/㎡)

2.计算土地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为:(2.0×108)÷(1×106)=200(元/㎡)

3,计算投资利息

在本例中,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土地取得费利息的计息期为2年,土地开发费又分为两部分,其中40%为第一年投入,计算期为1.5年;另外60%在第二年投入,计息期为0.5年,因此投资利息为:

120×[(1十0.1)2-1] 200×40%[(1 0.1)1.5-1] 200×60%×[(1 0.1)0.5-1]=25.20 12.30 5.86=43.36(元/㎡)

4.计算投资利润

投资利润为:(120 200) ×20%=64(元/㎡)

5.计算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为:(120 200 43.36 64) ×20%=85.47(元/㎡)

6.计算土地价格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 土地开发费 投资利息 投资利润 土地增值收益

=120 200 43.36 64 85.47=512.83(元/㎡)

7.进行可出让土地比率修正

由于开发区内道路、绿地、水面及其他公共和基础设施占地是无法出让的,因此这些土地的价格要分摊到可出让土地的价格中去,计算方法如下:

开发区可出让土地比率=(开发区总面积-不可出让土地面积)/开发区土地总面积×100%=(5—1.5)/5×100%=70%

则可出让土地的平均单价=512.83/70%=732.61(元/㎡)

8.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以上求取的是土地无限年期的使用权价格,则50年的土地使用价格为:

732.61×[1—1/(1 0.07)50]=707.74(元/㎡)

9.计算土地总价格

土地总价格707.74×10000=7077400(元)

因此,采用成本法估算出的该宗工业用地的单位面积价格为707.74元/m’,总价格为7077400元。

本章小结:

以土地开发所耗费的成本构成来推算土地价格的方法,是我国目前土地估价的思路之一。这也是成本逼近法评估的理论依据。该方法是一种常见的土地估价方法,需要重点掌握。



相关文章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九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汇总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七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七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二十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四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六讲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考试前讲义第十五讲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