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报关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十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57: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三、 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一) 保险金额
1、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2、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3、 保险价值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4、 凡按照CIF、CIP等由卖方负责投保的贸易术语达成的合同,一般买卖双方会约定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通常为在发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所谓的“保险加成率”。这部分增加的金额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5、 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根据INCOTERMS2000,最低保险金额须为合同规定的价款加10%(即1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6、 保险金额=CIF(或CIP)X(1 投保加成率)
(二) 保险费
1、 保险费率
我国出口货物保险费率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大类。
凡是未列入后者列表的货物,统属前者的范围。凡属后者列表中的货物,如果投保一切险,计算保险费时,应先查出“一般货物费率”,然后再加上“指进货物加费费率”
2、 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X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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