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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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第29号公告,2006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举行。现将南宁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海关总署2006年第22号公告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依法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曾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