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皇岗口岸接驳业务迁移的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25: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进出口转关接驳业务发展,结合皇岗口岸场地改造的实际,为确保转关接驳业务的正常开展,深圳海关决定将皇岗口岸进出境转关接驳业务迁移到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内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后,进口转关接驳业务按“分段转关”方式办理,出口转关接驳业务按“出口二次转关”方式办理。

  二、迁移时间定于2006年4月17日(周一)上午8时。华南国际物流中心的主管海关为梅林海关(关区代码:5318)。梅林海关自2006年4月17日(周一)上午8时起开始办理接驳业务,皇岗海关同时停止办理接驳业务。

  对上述时间内企业已向主管地海关提前申报但尚未在皇岗海关办理进口转关接驳手续的,一律由皇岗海关改按直转方式办理“分段转关”手续。

  对上述时间内启运地海关已放行但尚未在皇岗海关办理出境接驳手续的,一律前往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办理出境接驳手续。

  三、梅林海关转关接驳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可预约通关。

  四、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民康路1号华南国际物流中心。皇岗海关咨询电话:83391461;梅林海关咨询电话:83152909;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咨询电话:0755-29838977或21106802;传真:0755-29838969。

  特此通告。

 
             转关接驳业务作业指南

  一、进口转关接驳业务作业流程

  (一)企业或其代理人可选择在来往粤港车辆进境前,在梅林海关提前录入直转《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也可选择在来往粤港车辆进境后,在皇岗海关录入直转《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

  (二)来往粤港车辆进境前,来往粤港承运企业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进行网上承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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