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海石油-卡福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8: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海石油-卡福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378号)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关于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文莱设立合资公司的请示》(海油总资产〔2007〕2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文莱卡福有限公司在文莱合资设立“中海石油-卡福石油基地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文元(约合636.7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汇出资790万文元(约合503万美元),占79%的股份;外方出资210万文元(约合133.7万美元),占21%的股份。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为油气田的勘探、开发、生产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后勤支持服务等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公司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文莱使馆经商处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相关文章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延期筹建河北分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海石油-卡福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的批复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