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志坚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8: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志坚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902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聘请刘志坚担任我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中银保险发〔2006〕7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志坚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周海荣、沈咏键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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