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8: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年8月25日 国质检监[2006]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更好地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加强对机动车安检工作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总局组织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审查员政治强、业务精、守纪律、有组织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安检机构常规检验资格审查员,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注册、使用和日常管理,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

  2 审查员的条
  2.1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含),身体健康,所在单位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1.1 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车辆相关工作满3年或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满2年;
  2.1.2 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车辆相关工作满3年或从事机动车安检满2年;
  2.1.3 助理工程师资格(含)或中专学历 (含)从事机动车安检工作满5年。
  2.2 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
  2.3 担任组长的审查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2.3.1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2 具有较好的现场条件审查技能和经验;
  2.3.3 无违法违规行为。

  3 考核的主要内容
  3.1 审查工作程序和机动车安检的流程;
  3.2 机动车安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3 机动车安检依据的技术条件和方法标准;
  3.4 机动车安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和适用范围,有关仪器设备的标准、检定、校准要求、规程或方法;
  3.5 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条件及审查方式、方法、技巧等。

  4 审查员的注册
  4.1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审查员注册。
  4.2 审查员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

相关文章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