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的主要内容和规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31: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代表于1987年10月提出,有关知识产权规范的谈判,不能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协定和世界版权协定作为唯一的基础,还应通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在确立更有效而统一的原则方面达成一致。美国的这一立场得到了欧共体成员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支持。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美国提出的原则立场态度表示不能接受。但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以及从发展本国经济,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改善本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长期利益目标出发,许多发展中国家终于转向支持。1989年4月关贸总协定成员方部长们就知识产权谈判达成下列原则协议:
  (1)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和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或条约的适用性。
 (2)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适用性、范围及使用确定标准和原则性条款。
  (3)拟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效执行时,应考虑到各国的法律制度。
  (4)关于迅速而有效地防止和解决政府间争端的程序及有关条款(包括关贸总协定程序的适用性)。
 (5)为在最大范围内落实谈判成果而作的过渡安排。
各国还同意谈判应考虑各国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目标(发展目标和技术目标)所提出的意见,并强调通过多边程序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缓和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紧张气氛,谈判须有助于加强关贸总协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相互支持的关系。1991年12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冒牌货贸易协定"草案。该草案经过局部的文字修改后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召开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成员国部长级会议上草签,成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文件的一部分,并于1995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协议共有七个部分,73条款。第一部分:总条款与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有关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标准.第三部分:知识产权执法.第四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与维持及有关程序.第五部分:争端的防止与解决.第六部分:过渡协议.第七部分: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
   1.协议的宗旨
 (1)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实行有效和充分的保护,并确保实施知识产权的措施和程序不会成为贸易障碍.(2)建立多边框架和规则,处理国际假冒产品贸易问题.(3)知识产权是私有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的使用,一般构成侵权.(4)承认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的目标,包括发展目标和技术上的目标.(5)对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其国内实施法律和规章方面特别需要最大的灵活性.(6)通过多边程序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
   2.协议的基本原则
 (1)成员应履行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2)国民待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每个成员给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应低于它给本国国民的待遇,除非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中已分别有的例外规定。(3)最惠国待遇。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某一成员提供其他国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立即无条件地适用于全体其他成员国民。但是司法协助协议、伯尔尼公约或罗马公约所允许的不按国民待遇,而按互惠原则,以及本协议未规定的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及广播组织权等除外。
    3.协议的目标
  协议的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及促进生产者与技术知识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4.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利用标准
 (1)版权与临接权。协议要求成员必须遵守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伯尔尼公约是目前世界上保护版权水平最高的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和版权独立性原则。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
 (2)商标。协议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应能够构成商标。商标的获得必须经过法定的注册程序。各成员可将“使用在先”作为可注册的依据,但不得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注册的条件。商标首期注册及各次续展注册的保护期,均不得少于7年,可无限次续展。如果将使用作为保持注册的前提,则只有至少3年连续不使用,商标所有人又未出示妨碍使用的有效理由,方可撤销其注册。
 (3)专利。协议规定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一切技术领域产品或方法的发明可以授予专利,但为保护公共秩序或公德,各成员均可排除某些发明不授予专利。但成员应对植物新品种给以保护,并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4年之后进行检查。专利保护期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以上。专利权包括: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制造使用、提供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进口该专利产品或由该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此外,协议还规定对独立创作的、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保护,保护期不少于10年。
  (4)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的保护。其专利人享有进口权和销售权。如果使用人在获得该物时,不知也无合理根据应知有关物品中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则不视为非法,但使用人被通知后,应有责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布图设计保护期为首次付诸商业利用起至少10年,或自布图设计完成之日起15年。
 (5)对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被公开过.因为保密才具有商业价值.合法控制该信息的人,已采取了合理措施保密。各成员在反不正当竞争中,对此提供有效保护。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保护商业秘密法。以契约方式保护商业秘密仍是主要作法。
 (6)对限制性竞争行为的控制。协议指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某些妨碍竞争的许可证贸易活动或条件,可能对贸易产生消极影响,并可能阻碍技术的转让与传播。成员方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或控制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诸如独占性返授条件、或强迫性的一揽子许可证。

  同时,协议还规定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如某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5.过渡安排
  所有缔约成员可暂缓一年执行协议。除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外,发展中国家可以推迟4年执行协议。发展中国家将产品专利扩大到不受保护的技术领域,则可再延迟5年。最不发达国家有10年过渡期。发达国家应鼓励其企业对最不发达国家技术转让。协议第七十条提出对已有客体的保护。协议对有关成员适用本协议之日发生的行为,不产生任何义务。版权按伯尔尼公约第十八条给予追溯保护。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之日某成员尚未保护药品、化工产品专利,一产品已在另一成员提交专利申请,并获产品专利及获准投放市场,并向该成员提出申请,则按本协议从其专利的批准之日起,对尚未届满保护期的剩余时间提供专利保护。TRIPs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对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的国际条约。从长远看,它是世界大市场的一部重要的公平竞争法,对人类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和公共道德的进步有十分突出的意义。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未来社会,所有的国家将会受益于对知识的尊重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相关文章


入世后外资独资不允许在中国开办医疗机构
WTO对我国立法的三大挑战
WTO知识保护-信息的公开与交流
外经贸部公布入世法律文件
TRIPS的主要内容和规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条约
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关于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部长宣言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