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司考试题及解析(试卷一)A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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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答案及解析:B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权利和义务观念,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这种分离首先表现为在财产归属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类的区别,故不选A。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统治阶级有选择地利用原有的习惯,由国家加以确认,而赋予法的效力,从而形成最早的习惯法。习惯法不是成文法。后来,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把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逐渐产生了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主要是习惯法的整理和记载,故选B。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故不选C。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使争端可以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故不选D。

  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  B.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  D.历史解释
答案及解析:C 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文法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正是“禁止攀枝摘花”的目的所在,故选C。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

  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答案及解析:B 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故选B。A、C、D项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项。

  4.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答案及解析:A 甲①错,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甲②对,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法治是众人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区别于人治,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甲③对,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它与专制相对立,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维护了公民的自由,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乙①对,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乙②错,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更为宽泛。乙③对,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

  5.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
答案及解析:D A成立,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B成立,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C成立,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D不成立,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但法也是上层建筑中相对独立的部分。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答案及解析:D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准确。《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及解析:D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故B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C正确。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D错误,选D。

  8.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
  B.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C.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
  D.罗马法的复兴构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
答案及解析:B 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故A正确。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故B错误,选B。经过罗马法复兴,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故C正确。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正是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地位平等原则。故D正确。

  9.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答案及解析:C 省、直辖市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准,但不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故C错误,选C。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能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因此需报批准。依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A、B、D项正确。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答案及解析:D A错误,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B错误,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C错误,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D正确,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此规定位于宪法第一章(总纲)。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答案及解析:B A错误,依宪法第62条,法官法第11条,地方各级法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无须报批。B正确,依宪法第62条,检察官法第12条,地方各级检察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但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C、D项错误,依宪法第62条、第101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无须报批。

  12.下列选项中哪一个属于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
  A.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甲公司
  B.从事服装销售的乙公司
  C.转让无形资产的丙公司
  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丁公司
答案及解析:B 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B属于销售货物的单位,故选B。

  1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答案及解析:B A错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B正确,典型的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C错误,抵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D错误,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抵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

  14.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答案及解析:B 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A、C、D皆不符,故选B。

  1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答案及解析:C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对期骗性交易作了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6.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成了一栋房屋,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公司,每月得租金1万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甲公司的行为和取得的租金收入进行恰当处置的方式?
  A.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公司应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再出租房屋,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没收
  B.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应另行向国家缴纳土地租金
  C.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
答案及解析:C 依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故选C。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及解析:D 此题考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可以先经环境行政调解处理,(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既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故A、B项错误。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行政调解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正确。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的环境民事诉讼。故C错误

  18.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答案及解析:B 前南法庭全称是“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人的国际法庭”。成立前南法庭,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是安理会根据宪章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执行措施。故B正确。

  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答案及解析:C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区域”部分)和《关于执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国际海底开发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海底管理局组织和控制区域内的活动,特别是区域内的资源的开发活动。

  20.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答案及解析:B 全权证书,是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文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或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条约约文,或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其机关之一派遣的代表,议定在该会议、组织或机关中的一个条约约文,由于他们所任职务,无须出具全权证书。故不选A、C、D项。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及解析:A 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指出只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本题情形属前者。

  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B 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故选B。

  2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答案及解析:C 对于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24.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出口补贴    B.国内补贴
  C.出口国专向补贴 D.出口国普遍补贴
答案及解析:C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政府)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故选C。

  2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
  A.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答案及解析:D 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在审单时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且单据之间也应相互一致,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议付。故选D。

  26.对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进口货物,应按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税率征税?
  A.按普通税率征税
  B.按优惠税率征税
  C.按普惠制税率征税
  D.按特惠税率征税
答案及解析:B 我国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执照优惠税率征税。

  27.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进口经营者
  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
  D.丙烯酸酯在A、B、C三国的生产者
答案及解析:B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故选B。

  28.《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答案及解析:C 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成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依其含义C正确。

  29.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答案及解析:B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但它不能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职业道德原则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要求有不同的内容。故选B。

  30.主诉检察官陈某办理某单位的一起走私案。此时,他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下列哪一项?
  A.兼顾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
  B.充分考虑走私单位职工的经济利益要求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利弊
答案及解析:C 《检察官法》第8条要求检察官,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故选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31.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及解析:ACD 通常采纳的原则有三个。①价值排序原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②个案平衡原则,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③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32.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记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答案及解析:AD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A情形依《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B、C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D情形依《劳动法》承担法律责任。

  33.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A.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理解
  B.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
  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D.本案的审理比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
答案及解析:AD 为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故选A、D项。

  34.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A.民众大会等制定的法律
  B.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
  C.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
  D.元老院决议、皇帝敕令
答案及解析:ABCD 罗马法的渊源包括①习惯法②议会制定的法律③元老院决议④长官的告示⑤皇帝敕令⑥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著述

  35.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正确表述?
  A.该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制度
  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C.该法体现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答案及解析:ABD 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故A、B项正确。其内容特点为①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法律化。故C错误。
②政权体制不伦不类。既非国会制、内阁制,又非总统制。故D正确。

  36.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欧洲列强协议建立的
  B.在会审公廨中,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C.在会审公廨中,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
  D.会审公廨设在租界内
答案及解析:BCD 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故选B、C、D项。

  37.下列有关《德国民法典》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精神
  B.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
  C.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逻辑体系严密、用语精确
  D.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答案及解析:AD A错误,《德国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B正确,《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C正确,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
D错误,德国法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尔曼法因素,但也继受了罗马法。

  38.《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答案及解析:BC A错误,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B正确,《永徽律疏》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C正确,《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D错误,《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

  39.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立继”   B.“祖继”
  C.“嗣继”   D.“命继”
答案及解析:AD 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故选A、D项。

  40.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
  A.明确把“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
  B.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宪法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成5年
答案及解析:AD 1993年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①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②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③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④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⑤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故选A、D项。B项为198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C项为1999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41.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答案及解析:AD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①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故C错误。②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虽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并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故A正确。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故B错误。④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根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故D正确。

  42.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答案及解析:BCD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故选B、C、D项。

  43.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   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权利   D.人格尊严
答案及解析:ABD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故选A。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故选B。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荣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故选D。

  44.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及解析:ABD 依选举法第29条,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而针对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可有三种形式提名推荐,分别为A、B、D三项。

  45.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答案及解析:ABCD 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故四选项皆正确。

  46.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答案及解析:ABC 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宪法第2条,第3条第2款)。②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宪法第3条第3款)。③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故A、B、C项正确。D错误,应为实行个人负责制。

  47.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与职工就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B.劳动争议发生后6个月内,企业或者职工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及解析:ABD A错误,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错误,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C正确,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D错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仲裁裁决书若当事人不服可于收到15日内向法院起诉。

  48.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以下的生活用品
答案及解析:AD 依《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40条,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49.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A.甲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而获得的利息收入500元
  B.乙向保险公司投保获得的保险赔款200元
  C.丙因工负伤获得的抚恤金3000元
  D.丁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奖金5000元
答案及解析:BC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⑤保险赔款;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⑧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50.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及解析:AC 依劳动法第26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故选A。
B项无法律依据,公司不能因此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故选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经预告后解除。故D项情形不符合解除条件。


特别说明:本文由“中国律师杂志社司法考试培训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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