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20: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摘要: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行政机关的运行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红军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军队纪律之歌,影响深远,传唱至今。新形势下政府具体该如何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借鉴红军歌曲,让政府每位工作人员时刻记着依法行政的纪律,推行依法行政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关键词:依法行政 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一、新形势下政府依法行政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基本内容

  红军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军队纪律之歌,不仅红军的革命军人个个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行艰苦的革命斗争,当时直至现在的老百姓也能唱这首歌,歌的内容和形式影响深远,因此传唱至今。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保障,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时刻牢记依法行政的基本纪律要求,借鉴红军歌曲的形式,提出推行依法行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构想。依法行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基本内容为,公务人员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依法律,政府行政必须有根据;第二法律面前都平等,公平行政才能有意义;第三依法办事不徇私,廉洁行政就会有正气。三大纪律我们要做到,八项注意切莫忘记了.第一发展就是硬道理,不要违法盲目求发展;第二三个代表落实好,不要自己利益放高处;第三构建和谐促发展,切记政府工作为人民;第四依法治国是方略,维护法律尊严是基础;第五执政能力要提高,牢记行政程序最重要;第六滥用职权违公正,行政结果公开促公平;第七民生是第一要务,不徇私枉法损人利益;第八诚信政府要建立,不推诿扯皮失信于民

  二、三大纪律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三大纪律的基本内涵是指合法、公平和廉洁,这也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最基本的要求,在上述三项基本原则中,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公平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价值目标,廉洁行政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一)合法行政是前提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也就是说,政府行政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行政必须有根据。

  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即职权法定,不得越权。职权法定是对行政机关权力来源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是法律授予的。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条件、幅度、方式等实体内容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也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如果说,行政实体法规定的是行政职权所要达到的目标,行政程序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具体步骤、形式、时间和顺序。随着现代行政权力的扩张,行政程序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做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公平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价值目标

  对官、对民、对人、对事,法律面前都要平等,公平行政才能有意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公平、公正地执行已颁布的规章和政策本是题中应有之义,通俗点说就是一碗水必须端平,不然公众的微词和质疑是难以避免的。换而言之,不论你的目的是何等高尚,倘若手段有失公道,都可能导致初衷和结果的相悖。

  任何一种行政行为应将公平作为其基本价值目标,不仅如此,对行政行为的哲学、政治、伦理评价,也都围绕公平性而展开,同时又以不同层面的“公平”作为判断依据。公平作为行政行为的价值目标,从理想到现实要通过以下途径:

  1、“公平”作为法精神融入行政立法

  因为在行政立法不公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公正的执法。人们追求的法律公平首先是立法公平或法律精神的平等,而执法公平则是由其派生的。

  2、行政行为运作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行政行为运作不仅要符合法律,而且还要符合程序要求,符合法律授予权力的目的。公平理念使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更明确行政行为的责任和意义,同时,在行政行为的模糊界域刻画出一条相对明朗的基线,给现实的行政行为注入活力,也为行政行为的合理化提供了一个价值尺度。

  (三)廉洁行政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大事、小事、难事、易事,依法办事,不图私利,廉洁行政就会有正气。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作风,才能真正地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害人民。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把权力当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滥用,滑向腐败的深渊。廉洁从政,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就是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想清楚、想正确,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三、八项注意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在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健全行政程序制度,行政结果公开制度;建设诚信政府。

  (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是基本要求,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在法制约束下的有序发展,要保障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绝不能置法律规定于不顾。这是因为法律至上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首先,法律至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及利益主体多化决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化、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对有限资源的竞争、最大利润的追求,导致了各主体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需要一种公认的、权威的规则即法律来协调并解决相应问题。其次,法律至上是由市场活动的统一性所决定的。统一市场和统一市场活动要求所有市场主体都按统一准则即统一的法律制度在平等基础上展开竞争。法律制度的统一,一方面要求法律制度要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保证自身体系的统一。

  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迫切需要。法治“意味着的不只是单纯的法律存在”,而是 “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

  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政府机构而言,就是要切实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理念。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严格依法办事意味着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行政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在现实生活当中,对执法者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建立起对执法犯法者的严厉追究机制。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二)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进行积极探索。而具体落实起来可能就不是很容易,不同的利益可能会产生冲突以致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违背了和谐社会的精神。

  为了切实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人民的利益,着力点在于做好利益的表达、保障和引导:

  1、完善利益表达。健全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利益群体充分反映各自的利益诉求。一方面,通过给社会设置“排气孔”,有助于释放社会紧张,化解矛盾,防止不满情绪转化为激烈的社会行动;另一方面,能够使党和政府及时、准确地把握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真实的利益需求,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来加以解决。

  2、强化利益保障。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实现政府转型,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人民的利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

  3、重视利益引导。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然而脱离实际的、过分的、不适当的利益追逐,甚至见利忘义,又常常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因此,在尊重、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也要重视对利益的引导。通过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教育人民。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建设,形成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提倡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要引导人们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塑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健全行政程序制度,行政结果公开制度,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结果的合法和公平。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定程序办事,法治的基本原则主要就是程序规则,法治的关键是程序问题,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程序办事。在当代要特别强调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按照预设的程序规则行为。

  健全行政程序是落实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简单说,就是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两大部分。现在大家都承认我们已制定了不少法律,无法可依的局面大为改观,当务之急是在加强立法的同时,要花大力气使已有的法律得到实施、遵守,即做到依法行政。如何寻找这一途径?健全行政程序是必然选择。因为:其一,实体不能取代程序。行政程序,是由行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按一定时限和顺序构成的行为过程,它包括时间和空间两方面。空间,指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和形式;时间,指行政行为各步骤的时间及其相互间的顺序。如果没有程序,实体规定就等于零,是写在纸上的无法操作的空规定。从这一意义上说,没有程序也就没有实体,正如没有形式也就没有内容一样。我们所颁布的大量的实体法,要使之得到落实,就必须健全程序尤其是行政程序。因为我国有80%以上的法律由行政机关来执行,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尤其重要。其二、对法律价值的评价,不能仅从实体内容本身去评判,而更应从程序方面去判断。法律的价值只有在实施过程中才能得到体现、评价。其三、一切实体上的弊端都必须最终在程序上得到解决。由此可说,行政程序法是一部行政操作法,程序的完成过程就是法治的实现过程,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过程。

  在行政程序的各项具体制度中,行政公开制度是用以规范行政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结果应当一律向公民和社会公开,公民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民众因此可以通过公开的行政程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作为人民办事机关的政府,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员,接受、承担了人民所交付、委托的任务之后,就应忠于主人、尽职尽责、不折不扣地努力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需要做哪些调整,以及完成结果如何,随时应向主人报告,对主人负责。政府应公开自己的意见,公开自己的行为,公开办事结果。如果政府、公务员不公开自己的活动,就是对主人不忠,就是对人民群众不信赖,就是颠倒了主仆关系,就是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演变成为不受授权者约束的权力。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人的地位,为了保障行政职权不演变,必须公开行政。这才是对人民的主人地位的认可。

  (四)建立诚信政府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社会整体信用发展的要求也越高,它不仅要求经济主体讲求信用、合法经营,而且更要求国家行政主体??政府诚实守信、依法行政。政府诚信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性运行具有主导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秩序的主要原则。 中国政府必须普遍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做到守信用,言必信,行必果,绝不能推诿扯皮,失信于民。构建诚信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个观念层面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制度层面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增强政府的诚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责任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切入。

  构建诚信政府就要建立完善政府信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正如权力需要监督一样,政府信用也需要监督与制约。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还存在不少缺陷,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权监督与制约的力度还有待强化。因此,急需健全与完善人大监督的法律制度,真正发挥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必须合理划分监督权限,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排除人治主义、长官意志、政治解决等各种不利因素对监督的干扰,提高监督的效率。此外,还应建立政府信用评估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完善政府失信的救济机制。要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348150.html
  [2] 殷红.公平行政才能维持公正秩序.http://www.people.com.cn
  [3] 傅国云.公平在行政自由裁量中的价值定位及其实现.《行政法学研究》.8-18.1998.
  [4] 浅谈依法行政.http://www.flgw.cn



相关文章


论律师文化
试论公务员的不服从
浅议“两税”合并的意义
企业如何保护你的客户名单
依法行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浅议宣布行政行为无效与撤销的法律限制--由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也谈合同法原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运用
取款变存款,索要何其难?
谈我国律师执业人身权的法律保障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