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需练好“五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4: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每一名律师都是自己法治信仰的诗人,每一名律师都是自己法律帝国的国王。从法学院的莘莘学子,到司法考试的幸运儿;从律师所的实习律师,到律师所的骨干律师;从律师所的骨干律师到大牌律师,律师需练好“五功”。

  第一是“嘴功”

  大牌律师不仅要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更重要的是要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而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首先取决于律师的“嘴功”。

  律师既不是吃青春饭的,也不是做小买卖的。而是靠一张“铁齿铜牙”来为当事人明辨是非、仗义执言的。当事人的权利靠什么来捍卫?靠争取、靠奋斗、靠拼搏、靠胆识!而这些又靠什么?靠律师的“嘴功”。

  古人云:“好马出在腿上,好汉出在嘴上。”

  律师不是和生硬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打交道的,而是和人打交道的,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的。可以说,唇枪舌战、纵横捭阖,离不开律师这张嘴。当然,“祸从口出,病从口入”,律师应把好这张嘴,不能乱说,不能瞎说,该说时就大胆的说,不该说时打死也不说。

  律师的一张好嘴,能给律师带来好运。律师需要和当事人打交道,如果不能打动当事人,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赖,当事人凭什么相信你?律师需要和法官打交道,如果不能说服法官,法官凭什么采信你的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律师需要和检察官、对方律师打交道,如果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检察官、对方律师凭什么接受你的观点?律师需要调查取证,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不配合你的工作,你凭什么调取证据、打赢官司?律师需要和媒体打交道,“酒香也怕巷子深”,如果没有媒体给你摇旗呐喊,你凭什么名闻天下、家喻户晓?律师需要和自己打交道,律师很忙,也很累,如果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你凭什么说服别人?

  第二是“眼功”

  律师虽然不是孙悟空,没有七十二变,但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好的眼力却是万万不能的。律师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法学知识要滚瓜烂熟,科技知识要举一反三,外语知识要运用自如,经济知识要触类旁通,如果没有两把“刷子”,在律师圈怎么混?

  律师虽然没有“顺风耳”,但要耳听八方、见微知著;律师虽然不是“千里眼”,但要眼观六路、“一叶落而知秋”。

  如果律师“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怎么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怎么能据理力争、慷慨陈辞?怎么能击中要害、凯旋归来?

  好的眼力是练出来的,是经过无数次的失败磨砺出来的,是尝遍了酸甜苦辣,走遍了春秋冬夏悟出来的。好的眼力需要犀利的目光,一眼就能看穿当事人的心思;好的眼力需要缜密的逻辑思维,一眼就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做最有力的反击;好的眼力需要随机应变的本领,不放过任何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和漏洞,一语道破天机,化劣势为优势,变被动为主动;好的眼力需要有“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坚韧和毅力;好的眼力需要有坎坷的经历和深刻的感悟。

  第三是“写功”

  伟大的律师向来都是文采出众的人物,没有一个大牌律师只会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说教,而不能写上一篇精彩纷呈的好文章。如果好的说教再加上好的文章,可以说是律师从成功走向卓越、从弱小走向强大的法宝。

  好文章是练出来的,好文章是改出来的。

  好的口才需要用文字来承载、来延续,好的口才必须配上好的文章,才能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律师的工作离不开写,写什么?怎么写?不仅靠知识、靠经验,还要靠观察,靠判断。“说起来容易写起来难”,如果凭感觉一气呵成一篇经得起推敲得好文章,绝非易事。

  律师在法庭上宣读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或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如果“语言无味,面目狰狞”,法官心不在焉,听众东张西望,绝对是律师法庭最大的失败。

  法律文书不在长,而在精,短小精悍、言简意赅的法律文书往往能打动法官、感动听众;法律文书不在形式,而在内容,华而不实、无病呻吟的法律文书只能被法官和听众所唾弃。

  律师除了动嘴、动脑外,还要多动手。“一日不写手生”,好文章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经过反复推敲、不断修改而成的。天天观察、天天思考、天天修改、天天锻炼,你的大作也许就是百年后的法学经典。

  第四是“腿功”

  要想做律师,就不要怕吃苦;如果怕吃苦,最好别做律师。没有一个好身体,再伟大的梦想都是零。律师就要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法治奔走,为自由呐喊。再好的法律、法规,如果变不成现实的权利,都是一张废纸。

  律师的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利,使之损失减少到最小。

  律师注定不能一日三餐,律师注定不能“朝九晚五”,律师注定不能按部就班,律师注定不能循规蹈矩。

  是律师就要四处奔走,吃不好、睡不香,是家常便饭;是律师就要拍岸而起,别人可以视而不见、退避三舍,律师就要大义凛然、赴汤蹈火;是律师就要挺身而出、知难而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知之不可为之而为之”,做法治的斗士,做正义的化身。

  第五是“坐功”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板凳要坐十年冷”,没有持之以恒、坚忍不拔的精神是永远成不了大牌律师的。
 
  不要以为取得了法律职业证,就是“鲤鱼跳龙门”,要知道,这只是法律事业的开始;不要以为做了一些漂亮案子,就是大牌律师,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要以为自己年龄大、经验多,就是法律权威,须知“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的道理;不要以为自己是博士、教授就是法学精英,要知道“学无止境、不进则退”的古训;不要以为媒体报导过,论文发表过,就是行家,要知道“笑在最后,笑的最好”的深刻内涵。

  律师最大的毛病就是坐不住,孤芳自赏,单打独斗。

  没有案子时着急,有了案子时上火,办不好案子压力大,看见别人挣大钱自己就得“红眼病”。只有拿的起,才能放的下;只有坐的住,才能做的好。

  律师既要有积极的心态,又要有平常的心态;既要有超强的抗击打能力,又要有极好的身心承受能力;既要有出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又要保持谦虚好学的低姿态;既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又要有勤学苦练、团队协作的精神;既要有办小案子、做小律师的心理准备,又要有推销自我、包装自我的营销意识。

(作者:刘辉,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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