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从脚手架上摔下之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19: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6年4月12日是王旺旺终生难忘的日子,那天,他正在三楼的脚手架上吃力地搬运砖头,只听“咚”的一声,抬头看去,一根钢管从五楼落下,他急忙躲闪,一脚踩空,便从三楼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顿时不醒人事。在场的工友急忙将其送到医院抢救,命保住了,一条腿却再也不能活动自如了,法医鉴定,六级伤残!
  
  “老板”在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以与其无关为由,不再过问此事,从此王旺旺开始了“讨说法”的艰苦历程。
  
  王旺旺系安徽籍农民,今年15岁,因家中困难初三没毕业就缀学在家,其父身患多种疾病,家中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奶奶,全家的生活来源就靠其母赵兰一人种3亩地维持。旺旺虽然只有15岁,但个头不小,在家种地,其母嫌收入太少,于是就让他跟着临村的包工头邵某来到铜山某建筑工地打工。事发后,其母赵兰找邵某索赔,邵某给了2500元后就不问了,说我是承包李某的工地,你去找李某去。旺旺母亲找到李某后,李某说我是承包建筑公司的活,你找建筑公司去,找到建筑公司后,建筑公司说,我们的工程与下面的施工队都是包死的,承包款早已付过了,你去找包工头去,与我们无关。讨说法讨到了恶性循环的路上,赵兰哭了。
  
  有人对赵兰说,出事找媒体曝光,事情就好办了。赵兰就来到徐州报社、电台。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很热情,立即到出事地采访,但有关单位和人员不予配合,但媒体还是报道了。消息出来后,旺旺受到许多热心市民的帮助,然而建筑公司、李某、邵某更加生气了,说就这么一点事还到处宣扬,我们不怕,你想怎么告就怎么告吧。
  
  有人对赵兰说,出事找律师打官司,也许行。赵兰就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他的律师说,这个官司一打就赢。但当得知打官司需要交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几千元时,赵兰又哭了。
  
  有人对赵兰说,打不起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些费用就可以免缴了。赵兰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江苏省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代理。律师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以未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受理。律师便来到法院,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但诉讼费用不给减免,援助中心通过与法院协商,法院决定让旺旺缓交诉讼费。
  
  法院很快就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建筑公司承担各种费用21万余元。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院很快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没有履行义务,法援中心又指派律师代旺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很快就执结了。
  
  承办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建筑公司非法使用童工,就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建筑公司受到了处罚。建筑公司的老板说,还是律师厉害,早知如此,还不如把罚的钱赔偿给王旺旺呢!看来,我们也得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了。
  
  王旺旺和其母赵兰说: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律师,感谢新闻媒体,感谢所有关爱过我们的徐州市民们。

  (作者:张志龙,江苏徐州铜山县司法局)

相关文章


关于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思考
劳动仲裁应并轨司法审判
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易发时间及管教对策
童工从脚手架上摔下之后
服务或销售的最高境界:为客户创造埋单的快感
本案是借款纠纷还是返还货款纠纷?--对一起债务纠纷的法理分析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