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应该有个自己的节日:中国律师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1: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我知道,作为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律师,我没有资格为全国的律师同行提出这个建议,但是,作为一名热爱律师事业,并立志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自己贡献的执业律师,我又感到有责任为自己为之奋斗的律师事业向全国的律师同行倡议、呼吁:中国律师应该有个自己的节日??中国律师节!

  从中国的历史传统看,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中国没有律师制度;中国的律师制度,是清末修律运动中效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的产物;在黑暗的旧中国,律师制度有名无实,律师仅仅集中在上海、南京等几个大城市,并且,国民党政府还对支持正义事业、同情劳动人民进步律师(如施洋、沈钧儒、史良,等等)进行迫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废除了旧中国的律师制度,以当时苏联的律师制度为效法对象,着手建立新型的律师制度,但是,1957年开始的反右整风运动,由于左倾主义思想的影响,扩大化的反右斗争把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扼杀在摇篮里。从此,我国出现了20多年没有律师制度的空白时期。“四人帮”粉碎以后,我国进入了拨乱反正的新时期。1978年3月5日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从此,我国的律师制度迅速发展起来,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1980年8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律师制度的立法。此后,顺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要求,顺应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局势,随着国家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和谐社会的建立,1996年5月1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完善了我国的律师制度,是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里程碑。由此可见,律师制度的建立、发展、完善与否,反映了时代的政治环境,所以,作为律师来说,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依法治国、政治清明的伟大时代!我国已故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在80年代曾经说过,中国至少需要30万律师。而在2004年1月份,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更是对我国的律师队伍、律师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我国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提出了总的要求,表现出中央领导对我国律师队伍的期望和关爱。

  无庸质疑,我国的律师制度恢复26年来,我国律师业与国家的改革开放步伐风雨同行,与“依法治国”的脉搏息息相通,在自身行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已经成为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次,广大律师积极投入到波澜壮阔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已经成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再次,我国律师关心国家立法,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并且有许多律师直接参与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并积极参政议政,现在,全国有40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有120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所以,我国的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另外,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传播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因此,我国的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了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并且,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广大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下,我国律师界的有识之士,组织了诸如“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从2001年起一年一届的《中国律师论坛》等引起社会各界注目并具有重要社会意义活动,增强了中国律师的凝聚力,从而使中国律师的发展有了更加规范的目标,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

  不过,不能回避的事实是,相对于警察、法官、检察官这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执法人员来说,中国律师还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加之一些不良的历史习俗、客观存在的社会腐败现象,律师的社会的地位在现实中还达不到与律师的社会贡献相适应的应有的程度,律师职业在整个国家制度框架中的应有地位尚未明确,其高层次的职业功能尚不能有效发挥,所以,作为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角度考虑,为社会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考虑,为捍卫法律的公正考虑,为维护社会的正义考虑,为维护、落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考虑,为律师事业的发展考虑……,我谨向全国的律师同行倡议,请参照我国设立记者节、教师节、护士节等先例,为我们自己设立一个节日??中国律师节!并以此建立全社会尊重律师的良好社会风尚。因为,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律,就是尊重规范,就是尊重公正,就是尊重正义,就是尊重权益……,并且,我建议,中国律师节的日期为每年的12月9日,以纪念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以纪念我国律师事业的艰难崛起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发展。另外,我建议,每年的《中国律师论坛》就在中国律师节召开(其实,从社会意义上说,2001年以来的每年的《中国律师论坛》就是全中国律师的节日)!


(作者:杨培国,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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