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师述职”心境难平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1: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有幸做为监督员旁听了一次司法局组织的律师行风评查会上一个律师主任的述职,整个述职中间律师除了自称为当地经济挽回多少经济损失外,基本上都是在进行一些世俗的说教。如何搞好与执法者的关系问题,该律师说:搞好与法官的关系十分重要,要想胜官司那就得与执法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因为,执法者在法律范围内既可以将你整死,也可以放你一马,让你活。对执法的辐度问题,律师说,中国法律是橡皮法律,可紧可松。不少的事情大多都是地方官员说了算,律师要为地方服好务,不能见到地方政府有不合法的行为就提意见,而要维护地方,即使有不合法的地方也不要争执,要主动支持,因为地方政府是干大事业的,违法也不是错,各地政府为地方发展做出一些过格的事都是可行的。还要搞好与管理者的关系,极积向管理者靠拢,关系好也许就可以照顾你一点,关系不好就有可能整治你;是否需要与执法者建立起特殊关系,就要看采取那种方法对自己有利。为了得到胜诉可以手段多一点,多走一走关系也是有好处的,执法者也是人吗。并称他从来没有请法官吃过一顿饭。
  
  该律师还说教:有的人犯法判两年刑,他考虑自己没有什么能力,到监狱里还能混两年饭吃,就会不再找关系;但是,有的人认为,花一点钱换两年牢狱是值得的,两年里他会挣几倍的钱……
  
  不知道律师是在现身说法,还是依据了某些社会现象来说的,这个主任律师本意也许是要教会人们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所讲的一些不良现象在社会上的确有,有的甚至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法律规定中的不完善也的确存在,确有空子可钻;而且律师的述职,也得到了在座多数监督员的共鸣,有的甚至说,律师讲的很好。对如何处理好四大关系有自己的切身体会,这么多年以来这个律师的确在经济收入上很丰厚,最后,当地司法局还向上推荐其为十隹律师。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给自己述职,不是依据法律、法理,传递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风尚,充分尊重法律,而是将一些世俗的打法律擦边球的技巧大谈特说,在这种正式的场合是显得不太合适。
 
  也许会有人认为笔者是假正经、假道学。但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不大声疾呼人们去知法、守法、用法,而去讨好世俗的法制观念,于依法治国又有什么作用呢?
  
  听律师述职就像吃了一颗“怪味豆”。不过真正让人忧心的还是法律工作者的法律信仰问题。前文所讲的只是一个律师,实践中为达到案件的胜诉影响判决的目的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精通法律的法律工作者也都是这种态度,叫那些对法律只不过一知半解的老百姓何以去信仰法律?法律不被信仰,与执法者有很大的关系。法律工作者和普通老百姓不信仰法律的思想和行为,也为执法者枉法提供了适宜的生存条件,监督员对律师行业不是很了解的,但通过这此临听律师述职,深深体会了原来律师都是以这样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所谓的法律服务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为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绝大多数的律师是付出了辛苦和勤劳,像我们从媒体上了解到的高宗泽律师,以及各地的律师人大代表们就是为法律为权利为正义而不畏上不唯权、敢于为民请命,这样的律师才是好样的,我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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