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问题出现后,北约介入,并于1999年对南斯拉夫进行了轰炸,导致南斯拉夫政局发生动荡,2001年4月1日,米洛舍维奇被当时由号称为“塞尔维亚民主反对派(Democratic Opposition of Serbia)”执政的塞尔维亚政府逮捕,2001年6月28日被移交给前南国际刑事法庭。
二、关于前南国际刑事法庭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的英文名称是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该法庭根据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827号决议设立,地点位于荷兰海牙。针对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领土发生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严重事件,该决议要求设立国际刑事法庭,将有责任的人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以正义,并通过促进前南斯拉夫地区的和解以恢复该地区的和平。
该法庭只对自然人进行审判,不接受对政治党派、行政实体和其他组织的指控,并且主要受理对1991年以来发生在南斯拉夫领土的以下四种犯罪行为的指控:
严重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行为;
违反战争法和战争惯例的行为;
涉嫌灭绝种族的行为;
涉嫌反人类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