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凤眼中的法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1: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红楼梦》在我国真可谓妇孺皆知,红学研究更是家喻户晓,研究范围涉及文学、医学、美学、性学、政治经济学以及管理、园林、饮食、服饰等等无所不包,但我没太注意有无法律人对其中所含的法学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当然从我的题目可知,我仅仅是看书而随发感想,与上述所说研究八竿子打不着。

  笔者中学时代就翻阅过这本巨著,老实说当时只是看热闹,因此只能说翻过而已。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婆婆妈妈的家庭琐事,也没觉出名气如此之大的著作究竟好在什么地方。

  最近由于孩子按照老师的要求假期要读读四大名著,闲暇时我也偶尔翻阅《红楼梦》,当然与二十多年前的感觉天差地别,发现它确有其伟大之处,别的不谈,怕贻笑方家。作为学法律专业作法律实务的人,可能有一种职业的通病,注意到了曹雪芹著作中涉及法律的章节。

  在《红楼梦》中曹先生讲了三个涉及法律诉讼的故事,其中“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被选进中学语文课本,众所周知毋需赘述。另两个故事曹先生是以王熙凤这个人物来演绎封建社会制度下的法律诉讼过程的。小说中的王熙凤凭着贾府的权势,轻松地“摆平”了一起诉讼案件,亲手制造了一起诉讼案件,封建社会的诉讼制度让王熙凤尽情地挥耍戏弄了一番。法律在王熙凤的眼中是什么?大家再看看曹先生笔下的这两个法律诉讼故事就不言自明了。

  “王熙凤弄权铁槛寺”

  故事发生在本书第十五回,王熙凤到铁槛寺为秦可卿送葬,她嫌在铁槛寺下榻不方便,就到附近水月庵也就是馒头庵“作下处”。

  当陪同王熙凤的众婆娘媳妇陆续散去后,该处的老尼姑净虚趁机向王熙凤求了一件事:称自己在长安县善才庵出家时,有个张财主的女儿叫金哥的常常来庙里进香,让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上,打发人来求亲,不想金哥已受原任长安守备公子的聘金。张家告知李衙内金哥已有人家,谁知李衙内却非要娶金哥,张家正无计策,两处为难。不成想守备家听了此信后说他一个女儿许了几家,偏不退订礼,就打起了官司来。张家赌气偏要退订礼。这个老尼姑之所以求到王熙凤,是因为她知道长安节度使云光与贾家关系最为密切,只要贾政夫妇出面给云光写封信说一声,让云光给守备说一声,不怕守备不依。老尼姑同时向王熙凤承诺若作成此事张家倾家孝顺也都情愿。

  王熙凤凭着聪明的脑袋和如簧的巧舌,略施小计便索得了张家三千两白银,派人在城内找了个代书先生假托贾琏所属,修书一封连夜送到长安城里,那节度使云光与贾府何等交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不两日俱已办妥。老尼将贾府办理之事告知张家,果然那守备忍气吞声地受了前聘之物。

  有意思的是曹先生接着写道这金哥却是知义多情的人,闻得父母退了前夫,一条麻绳悄悄地自缢了,那守备公子也更是个极多情的人,得知金哥自缢遂也投河而死。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才两空,只让王熙凤座享了三千两白银。而且曹先生进一步写道王熙凤自此之后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地作为起来。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王熙凤制造的这起诉讼案件在《红楼梦》第六十八回和第六十九回。此前由于贾琏瞒着荣府上下人等,在宁府贾珍、贾蓉父子的协助下偷娶尤二姐,在荣府外买房置院金屋藏娇,就是今天的“包二奶”。王熙凤在得知此情况后趁贾琏外出办事之际,花言巧语将这个尤二奶赚入大观园,当面称姐道妹推心置腹交谈,背后残汤剩羹缺吃少用相待,在博得尤二姐信任后又当面假装关心地说“妹妹的名声很不好,连老太太、太太们都知道了,妹妹在家做女孩儿就不干净,又和姐夫有首尾”,从精神上打击尤二姐。

  王熙凤暗中指使旺儿将尤二姐的原配张华“勾来养活,着他写一张状子,只管往有司衙门中去告去,就告琏二爷‘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迫退亲,停妻再娶’等语”。张华自然知道贾府的厉害不敢去告。王熙凤让旺儿告诉张华即使告贾府谋反也无妨“不过是借他一闹,大家没脸,若告大了,我这里自然能够平息”。并吩咐旺儿“他若告了你,你就和他对词去。”旺儿便和张华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商量后,张华果然到有司衙门起诉贾琏去了。在王熙凤的一手策划下,这起诉讼案件便平地诞生了。

  王熙凤一边差庆儿暗中打听得知已经告起来了,便告诉王信原委,并交给王信三百两银子去打点都察院,让都察院只虚张声势警呼而已;一边又到宁府打闹,她一进宁府就吓得贾珍骑马远逃,堵着尤氏和贾蓉又哭又闹,寻死撞头,“把个尤氏揉搓成一个面团”,最终还讹诈得白银五百两。王熙凤制造的这起案件又使贾珍也不得不在都察院打点二百两银子,此案前后让都察院的官僚们凭空收受白银五百两,王熙凤自己也倒赚了二百两银子。最终把个“尤二奶”逼得“吞生金自逝”,张华父子得不少银子远避他乡。

  我们都知道,王熙凤在曹先生的笔下比大观园中的那些奶奶小姐们文化程度低多了,仅识得几个字,因能言机巧受贾母王夫人器重而成为荣府的内当家,这样身份的人其眼中的法律也不过是赚取钱财和报复泄愤的工具而已。可想那些贾赦王子腾之类的以及经葫芦庙里小沙弥点拨戴上“护官符”的贾雨村之流的官僚们对法律又会如何!今天那些因贪赃枉法最终沦为阶下囚的贪官们又是怎样说的:只因自己工作太忙放松了学习,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加之不懂法律才致成为人民的罪人。难道普通老百姓是犯罪的源泉吗?难道是他们真的不懂法律吗?非也。说透了当他们在职时眼中根本没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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