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100题上(含答案、解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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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选
1、某省人民政府要实施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某市农民的土地。该省人民政府给予被 征用土地的农民各种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该省人民政府的此项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行政征用
B.行政征收
C.行政征购
D.行政没收
答案A
考点:行政征用
解析:
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本题首先显然可以派出的是D项,行政没收。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区别是一个转移所有权,一个不转移:一个是长期的,一个是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措施。所以本题为行政征收.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特殊的买卖关系)的区别是:1.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征收是单方行政行为,而行政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行政征收中,行政征收中,行政主体亨有征收权,相对方依法负有缴纳义务。行政征购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基本对等的。
2、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作出赔偿与否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A、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B、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 
C、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D、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答案:D
《国家赔偿法》第22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王某与赵某一直不合,一日两人相遇,又因言语冲突而发展到相互斗殴,被派出所双双拘留。因王某的表兄在派出所当民警,所以派出所将王某与赵某二人斗殴的责任归到赵某身上,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赵某作出拘留7日的决定,而第二天就将王某释放。赵某对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欲将王某列为第三人,王某以赵某提起行政复议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参加行政复议。对于本案中行政复议第三人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只是赵某与派出所之间发生的争议,并没有直接牵涉到王某的利益,所以王某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B.王某的表兄因为没有公正执法,应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D.王某与其表兄应共同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第三人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王某即是利害关系第三人。

4、阿蛮与阿刁因口角发展到互相殴打,结果阿蛮被强制拘留了五天,阿刁却未受任何处罚。阿蛮以行政不作为违法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对阿刁进行处理;而阿刁则认为自己无过错全系阿蛮挑衅引发的争斗,故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加重对阿蛮的处罚。后两案合并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即使人民法院认为对阿蛮处罚过轻,也不能加重对阿蛮的处罚;
B、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刁不进行处罚是不正确的,有权直接对阿刁进行相应的处罚;
C、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蛮处罚过轻的,有权加重对阿蛮的处罚;
D、即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刁不进行处罚是违法的,也不得对阿刁直接予以处罚,对阿蛮的诉请只能驳回。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5、下列各种情形中无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
A. 张某未犯罪却被逮捕
B. 李某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C. 王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却被逮捕
D. 庄某被刑讯逼供造成残疾的
答案:C
本题考查了能够取得国家赔偿的范围标准。《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了能取得行政赔偿的范围;第15条、第16条、第17条规定了能取得刑事赔偿的范围。本题A项符合该法第15条第(二)项“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B项符合第15条第 (三)项“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为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D选项符合第15条第(四)项“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都在赔偿范围之内。C选项符合第17条第(三)项“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A、合并立案,合并审理
B、合并立案,单独审理
C、分别立案,单独审理
D、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
答案:D
本题考查了法院对当事人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实务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于问题的规定》第28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因此 D项是正确选项。
7、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的,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A.由复议机关管辖
B.由法院管辖
C.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D.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解析:参见2000年3月8号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4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下列选项中,对于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二者的责任性质相同,均为国家的法律责任
B.承担责任的方式相同,均表现为支付金钱的形式
C.二者发生的时间相同,均是在损害发生之后才进行
D.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前提,而国家补偿以国家的合法行为为前提
答案D
考点: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解析: 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相比,二者发生基础、性质、承担责任的方式、发生的时间均不相同。因为国家赔偿是法律责任,以违法为前提,先有损害,后有赔偿,且责任形式多样。而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以合法行为为前提,责任形式一般表现为支付一定的金钱,并且损害与赔偿的关系孰先孰后均可。综上所论,本题只有D项正确。
9、以下关于行政法与行政主体理解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B.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D.工厂可以对职工进行奖惩措施,所以工厂是行政主体
答案:C
A项错,因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包括了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B项错,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但有的非行政机关,如某些社会团体组织得到了法律授权而能行使行政权力,成为行政主体。D项错,因为工厂对职工采取奖惩措施,属于一种团体内部行政活动,不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在行政法看来是没什么调整必要的。所以工厂此时不能看作行政主体。C项可以算作是对行政主体的一个定义。
10、李某涉嫌一起盗窃案,被公安局于1998年12月5 日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检察院批准公安局将李某逮捕的申请。在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李某是被人教唆参与盗窃, 且是从犯,因此,于1999年3月4 日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其无罪。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对于本案,国家不承担对李某的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李某负赔偿责任,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C.国家应当对李某负赔偿责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一审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
D。国家应当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损失应当从1998年12月11日起到1999年3月4日
答案:A
考点:司法赔偿范围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高法解释》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刑法》第十四条 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1、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 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 )。
A.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B.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检举
C.有权拒绝处罚
D.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答案:D
本题涉及行政救济。(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12、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
答案:D
考点:复议前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3、某省政府办公厅以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一个有关该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 ,这一做法( )。
A.是正确的
B.是错误的,省级政府无权规定行政处罚的事项
C 是错误的,应当以省长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
D.是错误的,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办公机构,无权对外实施公共管理职能,此规范性文 件应当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
答案:D
本题涉及行政行为的构成。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而应经省长签署、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A未认识到省政府办公厅不是行政主体;B、C则未正确说明理由。

14、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对此,依次两个日期都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A. 5日10日
B. 7日15日
C. 3日7日
D. 5日7日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
解析:
见《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15、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
A.公安派出所
B.县公安局
C.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答案:A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
解析: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被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组织,超越权限所为的行为引起的诉讼,该机构或组织为被告。本题的另一问题点在于复议不作为时的被告的确定。只有在当事人选择对复议不作为起诉时,复议机构才是被告,本题中,张某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处罚决定,因而被告是派出所

16、某县公安局以曲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检察院批准对曲某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曲某5年徒刑。曲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县法院重审后判决曲某无罪。县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曲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组合是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 ①县公安局 ②县人民检察院 ③县人民法院 ④市中级人民法院
A.①②③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高检发释字〔2001〕1号
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17、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答案:A
考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赵某拔枪将马某击伤是由于马某与赵某有隙并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而致,应认定为是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赵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8、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
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
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
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
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收容审查
答案:A
考点:行政诉讼判决的先予执行
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19、某工商局任意改变了其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从行政法理论上说,该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行为效力的哪个方面()
A. 确定力
B. 拘束力
C. 执行力
D. 公定力
答案:A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具体行政行为效力一般认为有三方面: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是指行为一旦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执行力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20..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 )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A 罚金 
B 没收财产 
C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 无论人民法院判处当事人什么样的刑罚,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处罚,因为刑罚与行政处罚不是同一性质的法律制裁方法,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或抵扣 
答案:A
考点:罚金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21、针对以下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
(1)某区教育局为整顿全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混乱的状态,经局党委讨论同意设立一个综合设备处,授权该处以该处的名义独立负责各学校的教育设备的管理、维修和日常维护,某学校认为该处行为其实是以管理之名义行索贿之便利,遂将该处告上法庭。
(2)某乡镇企业在县政府的企业规划整改中,被县政府勒令与另一企业合并,由乡政府署名下发文件并负责实施,企业职工们不服,联名将县政府告上法庭。
(3)某沿海开放城市市政府依据外经贸部下发的部门规章内设外资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越权实施行政行为导致市政府被诉。
A.(1)中被告应该是教育局和该综合处
B.(2)中被告应该是县政府
C.(3)中被告不应该是外资管理办公室的看法是正确的
D。(3)中如果该办公室设立的依据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市政府的决议,则被告应该是市政府
答案:D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第20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第21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1)适用第20条第1款的规定,(2)适用第19条的规定,(3)适用第20条第3款的规定,至于答案D适用第20条第2款和第21条的规定。

2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答案A
考点: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
解析: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2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是( )
A.因限制人身自由提起的诉讼而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B.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C.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而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
D.因管辖发生争议而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
答案:D
考点:指定管辖
解析:
D项属于指定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有两种情况:一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二为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决定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
24、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权益遭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是( )
A.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
B.他们的监护人
C.监护人所委托的律师
D.法定代理人
答案:A
考点:赔偿请求人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5、国家赔偿请求人在赔偿时效进行期间的哪段时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 效中止?( )
A.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3个月内
B.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初6个月内
C.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D.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初3个月内
答案:C
考点: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2条 :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6、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答案:A
考点:地域管辖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确定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从而排除D项;关于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由于该规定系出自乙市地方性法规,而陈某在有管辖权的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不应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故不存在复议前置,因此否定B项;而C项因不存在复议前置,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可因此排除。
27、甲某因对乙某造成人身伤害,而被县公安局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执行不久,乙某向人民法院提 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甲某拘役2个月。这时,甲某的 行政拘留15日已经执行完毕,甲某需要执行的刑期是( )
A.2个月
B.2个半月:
C.1个半月
D.15天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的适用
解析: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28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对于此类跨部门法的规定应特别注意。
28、在行政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 )
A.应当判决撤销一审裁定
B.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C.应决定撤销一审裁定
D.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此可以再次上诉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二审判决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29.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同我国公民和组织具有( )( )( )( )的权利和义务。
A.对等 B.同等
C.不同 D.基本相同
答案:B
考点:同等原则
解析:
这是一个涉外行政诉讼方面的题目,本身并不难,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71条的两款规定,即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做这个题目的关键是区分同等与对等。同等与平等概念类似,同等对待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多重国籍,但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等的待遇。而对等则是两国之间互相对称地对待对方的国民,一般指对等的限制:如你规定我的公民在你国不能就你国行政机关对我国公民实施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我国也对等地规定我国的行政机关对你国在我国的公民实施行政处罚时,你国的公民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同等与对等的法律区别,记住了这一区别,也就记住了《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法律中同类问题的法律规定。

30、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D
考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多选
31、下列那些组织依法可以具有行政主题资格?()
A、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B、 税务所
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D、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答案:ABCD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一般不具有主体资格,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经过法定授权,行政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题法律地位,其依然不具有一般法人资格和地位。A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3条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B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设立的税务所。C是根据《商标法》。D是根据《消防法》规定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

32、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局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对此不服,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A、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
B、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罗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D、罗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考点:行政终局裁决与申诉期限
解析: B的错误在于1。<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里明确规定是15日而非5日,第2个错误在于上一级公安机关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D的错误在于申请复议并不是必然的先置程序,相对人可以选择进行复议OR提起行政诉讼。
小小提示:
在我国仅有三部法律规定了行政终局裁决;
第一就是上面提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就是<行政复议法>法中所规定的国务院所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引自聊天总斑命题Vivian网友的解析)

3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2002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打人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属于下列哪种违法形式?
A.超越职权 B.滥用职权
C. 违反法定程序 D.显失公正
答案:ACD
考点:行政处罚违法
解析:
行政机关在已过处罚时效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而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合法性原则,故属滥用职权。

33. 下列那些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A、 县公安局颁发居民身份证
B、 县卫生局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
C、 市质量监督局对优质产品的推荐
D、县人民政府给陈某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答案:BC
A公安局颁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B卫生局只是进行调查,调查行为本身也不存在对事故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直接影响的意思表示,因此仅是事实行为。C中的推荐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事实。D属于行政确认。

34.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是哪一种?( )。
A.两个以上公民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在同一处罚决定中给予处罚,被处罚人均不服,提起诉讼的
B.治安行政案件中,两个以上的共同被侵害人不服处罚决定而提起诉讼的
C.法人不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其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的
D.张×和赵×因违章被分别处罚均不服而向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答案:ABC
考点:必要共同诉讼
解析: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必要共同诉讼主要有以下情形(1)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2)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而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或直接行为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3)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均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
35、 监察部可以对下哪些主题依法进行检查()
A、 司法部长
B、 国务院副总理
C、 江苏省人民政府
D、北京市公安局长
答案:AC
本题考察的是监察对象。县级以上各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构和人员实施监察:
(1) 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2) 本级人民政府及几人民政府各部门人民的其他人员
(3) 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36. 杭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在杭州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些职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A、 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 卫生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权
C、 市国税局的罚款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CD
国务院部门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不得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37.个体户小李探花因违章经营,被某市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小李不服,向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王某因营业执照被扣,损失数万元。现在王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
A.小李只应以作出原处理决定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
B.因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处理决定,小李既可以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C.小李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请求行政赔偿
D.本案属于两个不同诉的合并,一个是行政诉讼,一个是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答案:AC
考点:行政被告的确认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顺便总结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归纳为十种:
(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经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经复议且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
(7)未取得合法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8)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0)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8. A家住甲在地,在乙地制作盗版书刊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甲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谁有管辖权?()
A、 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 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 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答案:BCD

39. 7、 某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发生事物中毒事故。2005年2月13日,市卫生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责令该企业停业,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w元。2005年2月17日,有关机关又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或《产品质量法》第49条作出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原则?()
A、 市卫生局吊销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
B、 市工商局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C、 市质量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
D、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罚款5千元。
答案:CD
此题考察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依照《食品卫生法》,应当并处吊销卫生许可证,因此选项A是不违反该原则。B,是根据《产品质量法》作出的,与2月13号作出的处罚种类是不同的,是不违反的;C,2月13日市卫生局已经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市质量监督局再次作出,是违反该原则的。D,也很明显违反该原则。

40. 下列哪些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法》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A、 浙江大学接受财政拨款建设办公大楼
B、 杭州市利用财政款建造新的火车站
C、 杭州市人民法院接受社会捐助建设火车站
D、浙江大学利用社会捐助款建设新的图书管
答案:AB
政府采购人不仅仅包括国家机关,还包括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因此浙江大学可以作为政府采购人。政府采购的采购金必须是财政资金,因此AB当选。

41. 杭州市工商管理局颁布文件,规定对全市旅游景点中的设摊个体工商户征收摊点费。甲因设摊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A、 甲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 甲可以针对该规范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 甲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甲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D
在申请复议时一并对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申请的要件:
(1) 当事人必须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2)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是某抽象行政行为
(3) 当事人认为该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
(4) 该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还有地方性法规
选项B,因为没有强调“一并体出”所以不选。

42. 对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采取裁定形式?( )
A、 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B、 驳回起诉
C、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答案:ABD
《行政诉讼法》第61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43.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哪种方式予以纠正?
A.在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
B.在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
C.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D.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答案:ABD
考点:证据规则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纠正:(一)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二)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发现错误的,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再次开庭予以认定;(三)有新的证据材料可推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44. 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的( )
A、 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理 
B、 甲对某市政府就其与乙之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裁决不服
C、 甲不服某公安机关认为其有犯罪嫌疑而进行刑事拘留 
D、甲不服某海关以走私嫌疑为由将其扣留24小时 
答案:BD
《行政诉讼法》第11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45. 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告应当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是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B、 原告应当对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C、 若原告起诉被告行政不作为,则应当证明自己曾经提出申请的事实 
D、若原告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则应当证明自己确实因为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答案:BCD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见《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46.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致残的公民,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赔偿以下选项中的哪些费用?
A.医疗费 B.残疾赔偿金
C.残疾人活动的辅助设备的费用
D.因残疾而减少的收入
答案:AB
考点:行政赔偿费用
解析: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二)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47. 某市政府要求其辖区的一股份有限公司在6月到9月份之间,不得销售邻市一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否则将对其予以罚款。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并没有提行政诉讼,而股东代表大会认为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市政府要求本公司在六月到九月这个销售旺季内不准销售某种啤酒,实际上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因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股东代表大会虽是公司的内部机构,但是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行使诉权的情况下,它可以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 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可以召集股东大会,作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执行;但股东代表大会不能以企业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 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以企业的名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股东代表大会不能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8条:
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48.对国家赔偿时效的叙述错误的有哪些选项?
A.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B.赔偿时效从违法行为被确认之日起算
C.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D.国家赔偿时效不适用中止
答案:AD
考点:国家赔偿的时效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2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9. 某市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有一辆轿车违章停放在路边,而且拖车一时难以找到。恰好旁边有一工程队的吊车经过,该工作人员即让吊车司机将轿车吊走。由于该吊车司机操作不熟练,因而将轿车碰到了路旁建筑物上,车窗玻璃及车身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轿车车主杨某向某市交通管理局要求国家赔偿,交通管理局以其违章停车,且轿车损坏与吊车司机李某有关系,与自己无关,而拒绝给予国家赔偿。杨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某市交通管理局应当对轿车损坏向杨某赔偿 
B、 吊车司机李某是帮助交通管理局执行公务,其行为后果应当由某市交通管理局承担 
C、 某市交通管理局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为杨某是违章停车 
D、吊车司机李某应当负赔偿责任,因为轿车损坏与其操作不熟练有直接关系 
答案:AB
17、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适用的法律文件有( )
A、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B、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C、 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D、国务院部、委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答案:ACD
《行政诉讼法》第53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50. 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作出赔偿与否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A、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B、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 
C、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D、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答案:D
《国家赔偿法》第22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51.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 )
A、 可以以同一事实不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B、可以以不同事实同一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C、 可以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D、 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
《行政诉讼法》第55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A.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B.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C.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D.本辖区内其他较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答案:ABC
考点:中院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
解析:
细节题,依据赔偿法第9条 出题 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53. 有关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正确的理解是( )
A、 人民法院可责令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负主要举证责任 
B、 在行政机关不能提供主要证据时,应当径行判决其败诉
C、 被告一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由
D、被告一方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BCD
《行政诉讼法》第32条:
被造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7条: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54.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A.某个体摊贩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
B.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答案:ABD
考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
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义务的。”同时该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题的A、B、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因此是正确的答案;而C项则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说就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因此应排除在行政诉讼案件之外。
55.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
A、 因有关纳税问题与税务机关、海关产生的争议
B、 公安局对中国公民出境的申请不予批准
C、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D、对省级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答案:BCD。
考点:复议必经
解析:略

56. 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B. 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 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 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答案:ACD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
解析:第三十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
57.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纪律处分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
答案:AC
考点:行政法律关系
解析: 此题 具体争议见 http://www.fazhuan.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31067&page=1
本题观点为:
A:这属于行政处分,构成内部人事行政法律关系,是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基础上的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法上对政府的宣传活动的定性没谈及,也可以说,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在做的工作并没有法律的基础。
 C:属于内部抽象行政法律关系,针对的是其下属单位的滥收费行为,而这些收费的“依据”一般又是由财政局自己制定的抽象性规范。。
D:属于司法审判,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58.某企业因生产伪劣产品被工商局责令停产。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据此,法院不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
A、 确认违法判决
B、 确认无效判决
C、 变更判决
D、 撤销判决
答案:ACD
考点:行政判决等
解析:
. 解析:
此题,C项易判断,但若AB区别不开,则无从下手,可记忆"确认无效判决只适用于一种情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此题因违反法定程序而不成立或无效,故B项正确.
附:确认违法判决适用的情形有:
(1)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已无意义;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4)被诉讼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会给国家、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
关于D项,依据中法网笔记
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否定,因而在行政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撤销判决可全部撤销,也可部分撤销,还可在判决撤销的同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是:(1)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地援引了法律、法规。(3)违反法定程序。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4)超越职权。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实施了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5)滥用职权。属于权力的不正当行使,主要表现有:不相关的考虑;故意延迟和不作为;不一致的解释与反复无常,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等等。

59. 在李某起诉工商局行政赔偿一案中,一审人民法院遗漏了李某关于赔偿贷款利息损失的请求未进行判决。但是,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关于利息损失的赔偿要求依法是不应得到支持的。下列对于二审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可就该遗漏判决的请求进行调解;
B、二审人民法院可先就该遗漏判决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该遗漏判决部分发回重审;
C、二审人民法院可判决驳回关于利息损失进行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
D、二审人民法院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一条“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60.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 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 街道办事处向居民瓞派管理费的
C. 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
D. 市政府打假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AC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等
解析:02年真题,详见 http://www.fazhuan.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star=2&replyid=265468&id=31415&skin=0&page=1
61.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
A?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B?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C?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
D?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答案:A C D
考点:第三人的诉讼权限
解析:?
?作如上选择的根据是行政诉讼法新解释第24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
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而不选B的理由是如果原被告没有提出管辖异议,第三人提出的该异议就可以认为与本案无关。?

62.个体户甲因销售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商行政管理局应告知甲某有听证的权利。
B、 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工商局和甲某合理分担
C、 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D、 某甲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
答案:ACD
考点:听证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五)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3.行政诉讼中,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取证据:
A.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B. 涉及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C. 涉及原告及第三人不能自行搜集,但能提供确切的线索的
D. 涉及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而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的
答案:ABC
考点:法院取证的范围
解析:见《证据规定》第22、23条。

64.石家庄市交通局发布红头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踏雪临风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 踏雪临风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 踏雪临风可以针对该规范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 踏雪临风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 踏雪临风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D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
行政复议是部分有限的提起复议
所谓部分,即规章以下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
所谓有限,即不可直接提起对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
65.晓泛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晓泛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海关罗湖以走私嫌疑扣留。晓泛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BD
考点:关于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管辖
解析: 见《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新解释第9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本案深圳、北京的法院都可以管此案。
至于究竟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则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这样就进一步划定了本题正确答案的范围。

66.原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可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原告住所地 
B 被告所在地 
C 原告经常居住地 
D 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答案:ABCD
考点:管辖
解析:整理记忆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之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8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67.下列哪些行政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A、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行政判决书
B、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行政裁定书
C、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行政赔偿调解书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行政判决书
答案:ABC
考点:行政法律文书
解析:
ABC项,是生效的文书,可以作为执行的依据。
D项,按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判决书,如果审判监督程序是按一审审理的,则是可以上诉的,只有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才生效,也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

68.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遗漏行政赔偿请求
答案:ABC
考点:发回重审的适用
解析: 行政解释第七十一条 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69.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此处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 )。
A 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B 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C 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D 对同一妨害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答案:ABD
考点:诉讼强制措施
解释:
不选C的理由:行为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70. 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各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答案:CD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3条: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1.阎某因某种违法行为被市公安机关拘留、并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查明上述拘留、逮捕均属错误行为,阎某有权向( )要求赔偿。
A.市公安机关 B.市检察院
C.市法院 D.市政法委员会
考点: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AB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3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72.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所适用的规则与行政诉讼不同的是( )
A 可以调解为审理方式和结案方式 
B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 诉讼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D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D
考点:行政赔偿 案件的适用规则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7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73.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
A 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B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 在边远地区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 
D 在水上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经当事人提出请求的
答案:ABD
考点:当场收缴的条件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7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48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7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 )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且在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 适用依据错误的 
C 违反法定程序的 
D 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当之处的 
答案:ABC
考点:行政判决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8条: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75、人民检察院认为某生效行政判决确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依
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再审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再审;
B、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抗诉案件的,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C、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就应不予再审;
D、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就应当立案并及时地通知人民检察院及各方事人。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76、下列哪些行为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
A、 征兵行为
B、 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
C、 行政许可行为
D、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答案:ABCD。
考点:行政行为
解析:A项,不是国家行为,可诉。
B项,应该是“法律”规定,法规不行,历年试题的一个考点。
CD略
77.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哪些裁定不可以提起上诉??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C?中止或终结诉讼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答案:BC
考点:可上诉的裁定
解析:
可记忆一下,行诉法中只有四个可上诉的裁定: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10日内提出)
驳回起诉的裁定
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
不予受理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进一步解释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
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78. 刘某因不交纳乡政府非法征收的费用,被乡政府非法拘禁4天。对此,刘某应通过何种途径请求国家赔偿?
A.必须先向乡政府请求国家赔偿,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B.可以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C.可以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D.可以先向乡政府请求赔偿,不服乡政府决定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答案:BC
考点:如下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11条、《行政复议法》第6条。
79.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A.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B.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C.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D.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答案:ABCD
考点: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解析:
直接依照许可法第十二条出题.

80.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正确的事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答案:ABCD
解析:BC貌似茅盾,其实源于同一法条.
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不定项

81、甲、乙、丙三人(甲、丙户藉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S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
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应以个人名义提起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处理决定的行政诉讼;
B、 甲、乙、丙三人应以“三子网苑”的名义提起不服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
C、 除非甲在S区起诉,否则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停业整顿两个不同的行政诉讼是不可能被同一个法院合并受理的;
D、 对停业整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起诉的,乙、丙不是适格原告。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十四条第一款“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82、(题干同上)如本案当事人不服上述行政行为均以S区公安局为被告进行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则下列作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不可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裁定不予受理;
C、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的,应直接驳回起诉;
D、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若已通知原告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的,只要不超出七日,便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83、张某经营的一家个体副食品商店,在工商及卫生部门联合检查中被查获数百斤发霉变质的面粉。两部门随即联文作出处罚决定,对张某罚款若干及没收相应霉变面粉。张某不服,仅以工商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张某不同意追加卫生部门为被告,经工商部门申请,法院可以进行追加;
B、不管张某是否同意或工商部门是否申请追加,法院均可以依职权追加卫生部门为被告;
C、如果张某不同意追加卫生部门,只要卫生部门同意,法院还是可以列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
D、不管张某是否同意,法院有权视案件审理需要将卫生部门列为本案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84、A公司与B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因看好某地土特产的市场前景便一同投资进行联合购销,由A公司组织货源,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被工商局查处,货物也被没收了。B公司不服,单独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只有征得该单位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人民法院可以视案件审理需要依职权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既然A公司不是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所以A公司在诉讼中无权主张撤销工商局的没收决定;
D、如果人民法院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一审判决维持了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即使B公司不上诉,A公司也可以自行提起上诉。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85、港商李先生不服税务机关认定其有偷税行为并予以处罚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因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于是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税务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的是:
A、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税务机关说服知情人作证,并在一审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相关证人笔录;
B、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发现知情人的存在,对其进行了详细调查,证实李先生确有偷税行为;
C、复议机关通过线人提供的线索在某处查获的能够证实偷税行为的秘密帐簿;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对相关知情人进行调查,证实李先生有偷税行为。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项“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及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86、钱师傅是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出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其于七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二日钱师傅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旦钱师傅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未获批准,就要按自动撤诉处理;
B、如果钱师傅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C、因不按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且相关裁定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即使未超出上诉期限,一审判决也已即时生效;
D、虽然钱师傅在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但假设关于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是在第八日才提出的,在人民法院未作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前,仍不能按自动撤诉处理。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7、李某因与王某宅基地权属纠纷提请政府进行处理,政府作出了宅基地归李某所有的处理决定。但其后复议机关便撤销了该处理决定,重新确认宅基地属于王某。李某对复议决定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原处理决定才是正确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只需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即可;
B、人民法院在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还应判决维持原处理决定;
C、一旦撤销了复议决定,原处理决定就意味着得到了维持;
D、不必撤销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维持原处理决定即可。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88、老李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已经生效,如该案确实存在错误,下列关于申诉及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老李认为该生效判决确有错误要进行申诉的,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B、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院长,如发现该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决定再审;
C、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如发现该案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的,有权决定再审;
D、老李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的,上级法院发现该案判决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决定再审或指令由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及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9、王叔和李叔均系大良村村民,俩人同在一块山场上采摘八角果实,后因八角树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王叔以李叔采摘的八角果树属于其享有林权的山场为由,向林业局申请裁决。林业局裁决确认李叔采摘的部分八角树属王叔享有使用权的山场范围。李叔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林业局裁决的同时,还要求认定王叔采摘了属于他的八角并请求判令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李叔的诉请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
B、李叔的诉请虽然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合并审理;
C、如一并审理李叔关于行政及民事的诉请,程序上仍应以行政及民事的归类和案号分别作出判决;
D、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分开审理或合并审理。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注意:“合并审理”与“一并审理”的区别。
90、欧阳先生是一起行政诉讼案的原告,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依法提起了上诉。下列关于二审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书面审理;
B、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审理;
C、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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