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冲刺知识题及参考答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5: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考前冲刺知识题

  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抵触?

  A. 某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50名,现有60名代表提议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应代表的要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 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C.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撤销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东源县河西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崔某、任某和梁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



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A. 崔某

  B. 任某

  C. 梁某

  D. 三人均不得当选

  3、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缴纳出口捐、税、费。(3)依约定的时间、地点,依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适当的通知。(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该术语应为下列哪项国际贸易术语?

  A. FOB

  B. CIF

  C. CFR

  D. DDU

  4、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40%

  B.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3%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 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D.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

  5、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

  B.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

  D.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6、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关于《刑法修正案(六)》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内容涉及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等章节

  B.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的修正方式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有关条文三种

  C. 简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扩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增加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是《刑法修正案(六)》的重要内容

  D. 《刑法修正案(六)》的时间效力应当依照刑法第12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确定

  7、下列选择中哪项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A. 某便衣民警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前去查看. 该车司机回来,疑有人偷车,即找几人持棍赶到现场,民警误认为坏人袭击,开枪将司机打死

  B. 甲、乙、丙三人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甲重伤

  C. 一日,甲忽见乙持刀追逐其邻居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孩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抄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D. 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鼻、口流血,然后扬长而去

  8、下列哪种情形构成诈骗罪?

  A. 甲某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B. 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刚石,萌发非法占有念头。预先准备好一袋河砂,以备调换金刚石之用。第二日,甲某受厂办指派,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金刚石到火车站。在乙某吃饭之际,甲某提出到远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定保证车上金刚石的安全。乙某信以为真,一再嘱托看好货物之后,允许甲某将车开走修理。甲某乘机打开封装的纸箱,用砂子调换出金刚石

  C. 甲某雇乙某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某谎称车胎漏气骗甲某下车观看,甲某下车后,乙某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

  D. 甲某与乙某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时发现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

  9、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正确的是?

  A. 赵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罚后决定执行22年有期徒刑

  B. 钱某犯甲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C. 孙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D. 李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0元,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B. 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C. 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D. 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考前冲刺知识题答案

  1、【答案】C

  【解析】A项中,根据法律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如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必须有1/5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而60名代表没有达到法定数目,所以不能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该项错误。



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只能由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罢免,而不能直接由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所以B项错误。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只能辅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而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所以,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否与法律相一致并给出初步结论,最终评判结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也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地方性法规,所以D项与宪法、法律的规定相抵触。

  2、【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本题中,选区全体选民有25000人,半数应为12500人;实际参加投票的人数只有12350人,不足半数,所以依法本次选举无效,三人均不得当选。

  3、【答案】A

  【解析】考核点是贸易术语。(1)买卖双方谁来办理运输?FOB、CIF、CFR是三个适用于海上运输的价格术语。它们的区别是,CIF、CFR均是卖方办理运输,而FOB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将船舶指派到装运港,卖方依照买方的指示,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然后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以便于买方买保险。本实例条件中,已说明是由买方办理运输,所以答案只能是FOB。(2)风险的转移。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说明风险的转移是在装运港,并且是以船舷为界。仅就风险转移而言,FOB、CIF、CFR均符合该条件。(3)DDU是到货合同,卖方承担运输和保险的义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所以D是错误的。

  4、【答案】C

  【解析】参见《商业银行法》第19、28、39条。

  5、【答案】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调查取证的机关应当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A选项错误。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调查取证,因此D选项正确。澳门受委托法院只能以该事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或该受托事项将违反其基本法律原则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不予执行,而不得以该委托属于其专属管辖而拒绝执行,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该规定,受托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是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C选项也是错误的。

  6、【答案】B

  【解析】从《刑法修正案(六)》的具体规定看,其对刑法的修正方式包括增加有关条文、修改有关条文两种方式,并无删除有关条文的规定。

  7、【答案】C

  【解析】A项中民警的行为属假想防卫;B项中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D项中的行为也构成故意伤害;只有C项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8、【答案】A

  【解析】A: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盗接、盗用他人的电话线、电话号码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机从中窃取,故应为盗窃罪。C: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抢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害人的交付。D: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构成牵连犯,以盗窃罪论处。

  9、【答案】D

  【解析】A项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20年;B项应当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C项罚金刑仍需执行。

  10、【答案】C

  【解析】《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第250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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