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WTO Litigation-《WTO诉讼》,共935页,定价为310法郎,折合1750元人民币,在瑞士日内瓦WTO总部的书店被一次买走了7本。这是一本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程序和案例研究专著。售书的老太太见一次买走这么多价格昂贵的书,惊讶地问:Where are you from? Japan? 她听到的答复却是China。
甲:英国人很适合做协调人,他是从布鲁塞尔过来的,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协调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可是,他说“这有什么呀,a lot of fun ”。
乙:每一方都有自己的利益,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观点,他协调得还是相当不错的。
甲:在协调会上,新西兰要求更多的时间发言,其中一部分观点与其他方的观点重复,他要求新西兰把问题简化,少用些时间,新西兰有些不高兴。
乙:新西兰还是听从他的意见,结果效果很好。
丙:牵头人必须会打替补,今天他的替补得也不错,好多问题别人都答不上,他都要作答辩。
甲:感觉怎样?
乙:还好。有几个问题没听懂。欧盟问美国法律中是不是就没有“unforeseen development”这个要求,没有这个要求,在司法过程中是不是不考虑这个因素,他说“yes, this is our position ”,这就说明根本没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承认这点对他们很不利。
甲:“未预见的情况出现”这是WTO的要求,美国根据国内法根本不理WTO是怎么回事。
丙:但假如结果违反了WTO 规则,作为成员,你可以不修改你的国内法,但你要承担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