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案例入库了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49: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从构想到实践——关于组建中国律师案例数据库的构想


  

  随着中国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律师越来越多的介入人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替人打官司”。律师遇到的各种新案件、新情况、新问题也越来越多,建立一个统一的,涵盖范围广、涉及层面深的律师业务案例数据库,不但能够给律师提供一个参考、借鉴的平台,同时也能够促进律师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国律师在法律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当今社会,99%以上的重大疑难的审判案件,都可以看到律师的身影,他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为全体律师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经验。但我国律师界的现状是,各个律师事务所基本还处于“单干”的状态,相互之间缺乏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严重制约了律师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律师个人业务水平的提升。对此,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律师案例数据库,分类汇总律师的办案资料,不但可以实现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而且可以大大促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中国律师的执业水平,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丰富社会主义法律的理论,推动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一、组建案例数据库的现实意义。

  建设案例数据库,是深化我国法制改革,全面推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需要,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提高我国法律资源信息化程度和律师整体综合水平是新世纪我国法制建设的重点工作。

  建设案例数据库,要以《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以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律师综合素质为先导,以开展应用实验为手段,加快法律资源信息化进程,促进法制建设现代化的发展。案例数据库将为全国所有律师提供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有助于形成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下实现法律资源信息化的新型模式;造就一批适应时代需要的、善于在网络环境下进行自主、协作交流学习的新时代律师。

  在美国,律师办案的形式与我们有很大不同,他们第一步就是做研究,主要是学会利用电脑网络资源。无论是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还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合同纠纷,首先就是要将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所有的法院案例,相关论文观点等从互联网上下载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律师只在寻找证据与法庭运用证据方面下功夫。在美国,所有的公开案例都能从网上查到,而许多法律服务网站都能用智能化手段查询、检索各种法律、法规,包括专业法律文章。只要你输入适当的范围和关键词,就能找到这些内容。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的外国律师会进入我们的市场竞争,美国律师的做法会很快影响我们。同时,法院实施电脑网络信息化管理,也将会导致审判制度的改革。这就要求我国的律师要紧跟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带来的便利,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受我国司法现状的限制,要求全国法院现在就将所有的案例公开发布在网上,是不现实的。但是律协作为全国律师的自治组织,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且有足够的人才和资金,已经完全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条件。建立一个大型的、统一的、权威的案例数据库,是衡量我国律师执业水准和迈向国际化进程的重要一步。

  二、案例数据库的功能定位。

  1、指导功能。

  虽然我国并非“判例法”的国家,判例对于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也没有拘束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案例还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同级法院之间的参照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无论从审判水平和法学素养上来说,一般都比下级人民法院高,其判决的结果相对而言较为准确,如果没有重大失误,该判决便可以成为其它类似案件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指导下级法院办案,减少“冤假错案”,降低诉讼成本和讼累,减少案件上诉率有重大意义。

  其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能够实际接触到的案件数量有限,当碰到从未办过的案子时,难免有无从下手之感。此时,如果能够找到类似案例,对律师办案无疑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可以避免律师因为经验缺乏,遗漏了某些问题,导致在诉讼过程中陷入不利的局面,影响判决结果,从而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2、学习功能。

  我国每年有上千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颁布,涌现出许许多多的新型案件,这就要求律师不断地学习,不断的掌握新知识,紧跟时代的步伐,才能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设一个案例数据库,可以总结中国律师的办案经验,作为全国律师日常学习和业务提高的一个重要基地。尤其对于刚刚跨进律师门槛的新律师,从其他资深望重的律师身上学习经验,是极其重要的,有了这样一个案例数据库,就等于建立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经验库,对于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促进中国律师的共同成长有着非凡的意义。

  其次,汇编案例经过专家的点评,将案例上升到法学理论的高度,可以起到理论总结,促进我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

  3、探讨功能。

  首先,经过对案例本身的探讨,总结经验,可以及时发现案件审理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减少冤假错案,促进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量。还可在其他律师办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一个探讨的平台,增强律师办案的信心。

  其次,经过实际案例的探讨,可以消除法律认识中的误区,减少分歧,整理思维,达成共识,共同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完善和统一作出贡献。还可以推动法学理论的研究工作,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理论,促进法学的大发展。

  三、入选案例的基本要求。

  1、案例编辑元素的要求。

  入选案例数据库的案例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内容,标题、承办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名字、关键词、案情简介、证据清单、争议焦点、代理词或辩护词、判决书、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形成的案件评析。每一篇案例,应当就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拟定出最接近的关键词,以方便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

  为了鼓励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踊跃上报案例,可以在介绍案例的同时,公布承办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的个人信息。使之既可以起到宣传的作用,又有利于其他律师与承办律师的联络、探讨。

  2、案例入选条件。

  入选的案例,必须真实合法,完全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案例,而非假想或者杜撰的、脱离实际的案例。入选的案例还应当注意时效性,尤其对于新型案件,如“大庆联谊股票欺诈索赔案”,属全国第一起证券因虚假陈述导致的索赔案件,对全国的法律界影响巨大,不但对法院的审理判决有重大影响,对所有律师承办类似案件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作用。因此,对于此类案例,要注重时效性,及时下发和提供网络下载,方便查询,以便律师在第一时间获得相关讯息。同时,可以随时跟踪发布重大案例的审判讯息,方便律师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旁听。

  3、案例必须具有新颖性和指导意义。

  入选的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是重大疑难案件,或是涉及当前法律规定的空白地带,或是针对某一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的有较大分歧,或是对证据的采纳和认定具有指导意义等等。

  4、每一案例至少能够解决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

  入选案例的目的,主旨在于以案说法。因此,在分析证据、阐明事实、适用法律、解说法理等方面,要详略得当,主题鲜明,真正使每一个案例起到至少解决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作用,使之成为律师办案的好帮手。

  5、案例的分类要科学合理。

  对于各种各样的案例,对其进行科学的归纳分类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案例的分类,还应当贴近律师实务和审判实践,不能脱离实际,以至缺乏实际应用价值。

  四、对案例数据库的技术要求。

  1、数据库必须运行顺畅、安全可靠。

  数据库要求便于安装,易于下载,运行顺畅,能够满足大容量的访问,而不会出现网络塞车,浏览速度慢、死机等现象。数据库必须安全可靠,能够抵御外来干扰,确保不会被恶意修改、删除和添加,保证数据库内容的真实性。

  2、数据库必需能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数据库应当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能够支持网络运行,能够在互联网上自由浏览、下载,只要是全国律协的成员,均可以从互联网上获取数据库的文件资料。数据库还应支持相应的超级链接,方便浏览者与实际办案律师的联系、沟通,促进律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合作。

  3、数据库必须支持各种快速检索和智能查询。

  当前我国现已开发的法律应用软件,存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其实用性大打折扣。尤其是检索时,如果条件太具体,往往搜索不到需要的结果,如果条件太宽,检索到的结果往往成百上千。对此,必须由司法部组织,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制定一个法律文本编辑标准格式和分类标准,或者授权全国律协制定,以方便通用检索。尤其是应当制定出法律文本中的关键词索引标准,在每一个案例当中,都必须提炼出若干个关键词,而这些关键词,应能够高度概括出案例的典型特征,如此一来,必然会大大提高检索的速度和成功率。例如,要查找因出借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例:首先,在法律分部中输入“民法”,在案由当中输入“人身损害赔偿”,在损害原因中输入“交通事故”,在关键词中输入“出借交通工具”或“出借”(查询系统应该支持多关键词同时选择查询),便可以方便地查找到相关的案例,而且定位准确、迅速。或者,在“民法”下的“动产”条目,在下一级的“财产责任”条目中输入“出借”、“交通工具”或“出借交通工具”也可以得到同样的查询结果。或者干脆直接输入“出借交通工具”,直指查询目的,迅速得出查询结果。此例说明,该数据库必须支持多渠道、可跳跃的模糊查询,从而达到方便、快捷、实用之功效。

  4、数据库的人机界面要求。

  数据库应当具有生动的人机界面,方便使用者的操作,尤其对于一些年纪较大的律师,接触计算机的时间较晚,要求他们掌握复杂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是不现实的。因此,数据库的人机界面,应当充分考虑这部分人的实际情况,制作出通俗易懂、容易操作的数据库人机界面。

  当前的法律数据库软件,其界面一般都为分级检索界面。如某个影响较大、应用较广的法律查询系统。其检索系统界面分为2种,第一种:以立法单位为分类,界面为两级,一级界面分为:法律数据库、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数据库、司法解释数据库、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数据库、司法判例数据库、合同范本数据库、二级界面直接就是该法律文件的名称。第二种:以部门法为分类,界面为两级,一级界面分为: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二级界面直接就是法律法规的名称。其他的法律软件,一般都脱离不了这两种分类方式。这两种分类方法都比较抽象,属于法学理论中的分类方法,与律师实务脱节,且容易引起歧义。在当前法院审判改革的前提下,法院率先组建大民事审判庭,已不再区分原有的民事、经济、知识产权等审判庭,统一组建民事审判庭。因此,案例数据库的组建也应当贴近律师实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中确定的案由,统一对案例进行分类整理,达到与审判实践相衔接。可以设计为以下方式:第一层界面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等分类,下一级以民事案件案由或罪名等进行分类,下一级或再下一级才显示案例标题,值得说明的是,本数据库是全国最权威、最专业的数据库,宁可选择查询方式相对专业,关键要达到查询效果,以克服目前市面上法律软件中案例难于检索的通病。

  在一般法律软件的检索主题中,检索分类一般只分为刑法、民法、诉讼法、等较为粗放的分类,检索主题也只有名称和包含文字两个检索主题,这是远远不够的,这样检索的结果,要么无法检索到需要的文件资料,要么检索到成百上千的文件,还需在这几百个文件当中仔细查看,方能得到所需的文件,耗时费力。因此,在检索主题的设置当中,应当最少包含以下内容:标题、案由、关键词、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范围、审级、承办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包含文字等可供检索的主题。这样一来,可以大大提高检索的成功率和检索效率,同时,这些检索主题都是律师日常办案所熟悉的,应用时便可得心应手。

  五、组建数据库的具体实施措施。

  1、执行全国律师事务所的案例报告制度。

  为确保案件来源,全国律协应在行业管理中规定,必要时可通过修改章程的程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应当共同为建设案例数据库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这就是执行全国律师事务所的案例报告制度,并将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建设的考评指标。

  首先是定期汇报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每个月将至少一个经典案例和新型案例整理后向全国律协上报,形成数据库中的经典案例和新型案例子系统。在数据库组建阶段,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整理出历年承办的五个以上经典案例,以此推算,经典案例库最少有一万个以上的容量,就目前来说,已是全国最大规模的案例库了;

  其次是及时转发制度,对于新型的、有重大影响或重要现实意义的案例,各所应当及时主动上报(不一定等到定期汇报时间),全国律师协会也应当及时审查、转发,以便全国律师在第一时间掌握该等信息。上述案例集中在全国律协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并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转发给各律师事务所,让所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得以共享全体律师的工作经验;

  再次是甄选汇编制度,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主办机构邀请相关的法律专家进行点评、分析后,由全国律协汇编成书,结集出版,作为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后续教育的参考用书或指定教材。

  2、经费来源与筹资渠道。首先是从律师协会会费中提取网络建设与维护基金,该费用属于律协业务经费的正常开支范围,如首期建设费用确实太大,可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一次性交纳一定的数据库建设费用;

  其次是有偿服务收费,数据库可以面向社会有偿开放,(但为体现专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不建议搞广告创收。)对非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采用网络会员等形式,收取一定的费用;再次,数据库的其它收益,如案例汇编图书的销售收入,出售案例供人改编成其他形式作品的版权收益等。

  如此一来,案例数据库的经费来源不但稳定而且可靠,足以支持案例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3、案例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

  在落实上述案源和经费来源后,案例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就剩下单纯的技术层面问题,这已经不是本文的关注重点了。在具体操作中,应当委托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门计算机软件及网络公司,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开发出一套具有实用价值高、学习简单、应用方便的数据库查询软件,并组建一个与之配套的大容量的网站。我们认为,该网站的总体要求应该能够达到随时查询、网络升级、在线申报与下载等基本功能。

  综上所述,建设这样一个全国最大、最权威、最前沿的律师案例数据库的构想和条件已经成熟,在技术上切实可行,在经济上效果显著(低投入、高产出),在社会上影响深远。而且可以预见,她将有利于极大地调动律师的积极性,丰富律师的办案经验,总结律师的科研成果,开创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从与时俱进、顺应国际潮流的角度看,早已超越了建设一个专业数据库的普通意义。我们衷心地期待,本文能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也在此呼吁全国同行热情参与,使“中国律师案例数据库”早日面世。相信该数据库的建成并投入使用,必将使中国的律师事业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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