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应加强与其他中介行业的合作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02: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拓展法律服务市场是律师界经久不衰的话题。在一部分律师看来,案源难找、顾问点难求、市场难拓。总之一个字,难!但是,我们对眼皮下的市场却视而不见。律师业本来正儿八经属于中介行业,但往往与中介行业的合作却忽视了,形成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沉闷局面,造成信息的屏蔽、资源的浪费。思路决定出路。因此,深入研究律师所与中介行业的横向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律师业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挑战。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已经成为摆在律师所面前的一个十分迫切、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律师业所面对的是更为成熟更为理性的客户和更加复杂的市场。这不仅表现在服务质量的高精化,更表现在服务领域的多元化。在具体的服务项目中,客户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某一阶段中,甲客户对某专业是现实的客户,对另外的专业则是潜在的客户。这样,在中介行业之间就出现了一种隐性的“生物链”现象。因此,狭隘的固守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需求,中介行业的业务合作势在必行。

  中介组织主要包括信息咨询类(社会调查中介、公证服务中介);财务评估类(会计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类(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交易类(典当、拍卖等);经纪与代理类(商业、房地产、职业介绍和文化艺术行业);保险代理类(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评估公司等)以及广告类和融资租赁类等。

  中介组织间的横向业务合作,其实质是建立一种信息互通的机制,通过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市场共拓的局面,达到利益共有、多方共赢的目的。中介组织间的横向业务合作能够带来一系列积极效应。

  降低业务成本 中介组织在推出服务、寻找客户资源的市场导入期成本相对较高。而中介组织间的互相推介,相当于具有品牌效应的合作伙伴之间的免费宣传,双方“无偿”地使用对方的客户资源,各方与客户接触的触角更多、渠道更广,减少了广告、公关等费用的支出,使业务成本大大降低。

  扩大各方影响 我们知道,一般的客户都会认为,你这个单位的服务好、质量高,其合作伙伴的实力也不会差。在业务合作中,可通过共享对方的影响等资源优势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扩大合作方的影响。中介组织之间的横向业务合作使各方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如客户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管理经验等。

  壮大客户队伍 进行业务合作的中介组织可将对方的客户较快地培养成自己的客户,借助合作伙伴的优势来壮大准客户群,以打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已不满足于获得单一的服务,需要同时获得两种以上的服务,即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加强中介行业的横向合作,建立一个社会化、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网络,就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中介组织自身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另外,中介组织之间互相推介客户,不仅能直接增加客户资源,扩大业务量,而且能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要,无形中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形成更为稳定忠诚的客户群,增加了潜在客户,迅速提升了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增强竞争力 中介行业的业务合作,可以使合作的各方都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市场的拓展、服务水准的提高,从而使合作方“相对扩大规模”,增强竞争的能力。

  通过加强中介组织的横向业务合作,建立中介战略联盟,形成一个门类齐全、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和发展独特的竞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总之,加强律师所与中介行业之间的横向业务合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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