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一个源自美国的法律援助实践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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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产生,而且关系密切,往往交织在一起。当前,社会需求法律援助,诊所法律教育可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让学生亲手处理一个真实的案件

  诊所法律教育起源于美国,它创办后就与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并且推动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首创了诊所法律教育这一形式。哈佛、田纳西、丹佛、南加州等大学的法学院都声称自己是最早拥有这一教育的法学院。这是一种把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教学的教育方法。它的特点集中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一教育归入教学大纲范围,学生是在学校里等选修这门课程,有一定的学分;另一方面,学生是亲手处理一个真实的案件,而且从接案开始,直到结案,其中还要出庭,就像一个律师。因为学生要在办公地点接待当事人,有点像看病的诊所,所以命名为“诊所法律教育”。这个办公地点就被称为“法律诊所”了。

  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一诞生就与它的法律援助联系在一起。当田纳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开办了诊所法律教育以后,便在“当地的社区中心办了一个免费法律援助办事处”。法律诊所的学生每个星期都花一定的时间为当地的贫民和需要援助的市民服务。如果没有这种法律援助的服务,他们将会失去救济而得不到权利的保障。到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律援助大发展,诊所法律教育也随之大“跃进”。那时,美国曾发生过两件事,它们都促进了法律援助的发展。这就是美国的种族歧视和越南战争。在这两件大事中,许多美国穷人受伤害,需要诉讼,但又苦于请不起收费昂贵的律师。这促使美国的法律援助在其中发挥作用并因此也有了大发展。诊所法律教育在这一大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因为诊所法律教育中的一些案件来自于法律援助中心;二是因为诊所法律教育提供的是无偿服务,不收任何费用。从某种意义上讲,诊所法律教育本身就成了法律援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在,诊所法律教育已成为美国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的绝大多数法学院都设有法律诊所,也有专职的诊所教师,专门从事这一教育。

  中国高校:方兴未艾

  中国从美国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以后,也马上与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并积极推动这一援助。中国在2000年开始引进诊所法律教育,先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7所大学的法学院进行尝试,以后又扩展到其他一些高校的法学院。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开始中国化了。它一开始中国化,马上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诊所法律教育中所需的案件,大量来自法律援助中心。华东政法学院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这门课后的11个月便提供法律咨询200多次,代理案件20多起,其中多为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婚姻、房产、债务、侵权和劳动争议等方面。办案的结果比较理想,“获得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案件来自本校的法律援助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案件则来自北京“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其他高校也都是如此。可以说,诊所法律教育促进了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同时,法律诊所的学生们在法律援助中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增强自己的法律工作能力。这样,法律援助与诊所法律教育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它们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在法律援助中,法律诊所的学生既要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又要接触具体的案件,而且还要出庭办案。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的法律意识也随之得到了培养和提高。在处理案件时,他们就会自觉地依法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一位同学在结束诊所法律教育课后认为,作为一个案件的代理人应该有高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为当事人服务,而不能欺骗、隐瞒当事人,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他说:“一名好的代理律师在为当事人代理事务的过程中应该始终保持着高涨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尽量为当事人获取其应得的利益,切不可利用其优势地位做出任何有损当事人利益,欺骗隐瞒当事人的事情”。对当事人负责,依法办事,本身就是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由多方面构成,其中包括书本知识、课堂知识,还有办案技能知识等等。在法律援助中,法律诊所的学生们学到了书本里和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这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学生所体会的,他们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会了在具体的案件中,如何解决在书本上没有学到和遇到的问题。”学生在诊所法律教育中要学习办案,进行法律援助。办案的过程就是一个提高学生法律工作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法律诊所的学生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在实际的案件中,要会见当事人、证人,要出庭参加庭审,甚至还可能要对疑难案件进行专 门的研讨等等。这些实务的开展,都是对法律工作能力的锻炼。在实际锻炼过程中,学生的这种能力也会得到提高。华东政法学院法律诊所的一位同学说,在诊所法律教育课里,“接触社会万象,我们走访了上至政府机关、酒店公司,下至普通百姓、里弄深宅,锻炼了社交能力”。另一位同学则说:“法律诊所课,课内课外,活动的主体始终是我们学生。而正是这些以学生为主的‘实战的实习’,提高了同学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这些体会都十分真实。

  学生办案前景广阔

  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然任重而道远。中国仍有许多案件需要经过法律援助来解决,可是能通过法律援助来解决的却只有一部分。据估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8万余件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办,其中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可是按每位律师每年办理1至2件来计算,现有的10多万位律师只能办理10多万件此类案件,缺口很大。这实际上就为诊所法律教育留下了用武之地。为了进一步发挥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办好诊所法律教育。

  首先,在思想上要重视诊所法律教育在推进法律援助中的积极作用。应该认识到,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舶来品,来自美国。这种教育方式已在美国广泛开展,也取得了成功,对法律援助事业帮助很大,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可以为中国所借鉴。目前,中国有法学院(系)400所左右,但是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才10余所,数量很少。如果大家都重视诊所法律教育工作,都开设这一课程,就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士从中受益。中国有条件的法学院都可以进行诊所法律教育,使其在法律援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在教学安排上要把诊所法律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了扩大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有必要把它纳入中国法学院的教学计划,切实加以落实,认真进行教学。其中,包括要落实教学方案和大纲、教科书、任课教师、校外见习场所、工作室和相关设备等。这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都应如此。这样,诊所法律教育就可规范化、持久化,提高这一教育的质量,同时也可提高法律援助的水平。最后,在组织上有必要把法律诊所作些分工。随着诊所法律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可以根据其不同功能而对其作出分工,形成每个诊所自己的特色,适应不同实践的需要。比如,可以设置民事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等。只要社会有较大需要的就可以考虑办一诊所,专门培训这方面人才。在每个诊所下,又可分为若干级,专门从事每一小类的实践。这更有利于与不同法律援助案件的“接口”,使其更具专业化,提高这一援助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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