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学是一个具有博大精深传统的学科,它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和相对独立的研究方法。任何人要在法学研究方面有所建树,都必须对这门学问的传统有所了解和领悟。我们法学专业培养的目标,是要让每个人都学会像法律家那样思考问题,也就是英文所谓thinkinglike a lawyer。这意味着法律家思考问题有自己行业化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有自己的方法,这种角度和方法不同于其他领域的人们。可以说,法律家是戴着法律的有色眼镜去观察世界的,所以在他们的视野中,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呈现出法律的色彩。这学期我给研究生和双学位课程班的同学们讲课,第一讲都是法律家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法。这种法律家的角度有什么特点呢?比方说,法律家虽然也关注道德问题,但是在具体分析一个案件的时候,他并不把法律和道德问题混在一起谈,不以道德标准取代法律标准。他需要学会权衡不同的利益,通过司法判决对良好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加以引导。在分析一个案件的时候,他需要将其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加以区分,事实问题是那些需要由证据作出证明的事项,而法律问题则是那些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解决的事项。我曾读过一篇美国学者写的文章,认为这种区分实际上仍然是具有很强人工色彩的,但是,在我看来,这种人为的划分对于我们设计诉讼制度和司法管理制度(例如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事务分工)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另一个源头活水是古往今来的伟大经典,我在这里强调的是法学之外的经典著作。世界上没有完全自给自足的学科,法学更是经常在其他学科的理论和知识的推动下发展。我们来到大学,进人不同的专业,一方面要学习这个专业领域里的知识和技能,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是来到这里接受高等教育的,通过四年的学习,我们从一个高中毕业生变成了一个掌握了人类高层次学问的人,这里不仅仅包括技能,更包括学养,包括趣味,包括许多超越know-how的东西。用从前在清华大学曾流行的一个说法,是要成为“博雅之士”。我想,作为北京大学这样一所著名学府的毕业生,也应当是一群博雅之士,而不能只满足于成为熟练的工匠。要成为博雅之士,我们不能不认真地在经典的阅读方面下工夫。50年代前后,美国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曾出版过一套名为"西方世界伟大著作"(Great Books of the Western World)的丛书,包括从荷马到弗洛伊德数十部经典著作。不久前,坊间里有一本名字就叫《伟大的书》的书,像是一本西方经典著作的导游手册,让读者能够知道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如何教经典课,学生如何学经典课,人们怎样理解这些经典,它们对今天的人与社会有怎样的价值,大家不妨找来读一下。当然,作为一个中国的大学生或研究生,我们还需要对我们自己历史上的经典著作深入阅读,这是不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