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环境公益律师:可持续的未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7: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不日前,应邀参加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座谈会。

   之所以说是别开生面,是因为人数不多(不到20人)、场地不大(不到30平米)、主题不热(甚至有些冷门)、形式不死(或问或谈而不拘一格)。

   出面邀请的是NRDC(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环境法项目。

   出面邀请的人就是曾与我在从美国返回中国的国际航班上建立特别友谊的张兢兢小姐。她正在这个机构贡献才智与才华。

  据了解,NRDC是由七名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年轻律师于1970年创立的美国环保团体,从最初以法律手段保护环境,到今天发展成为一个拥有300多名的律师、科学家、政策分析人员的综合环保团体。NRDC提起的若干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为美国环境法上的经典案例。






  NRDC从1995年开始进入中国并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科技部等合作开展能源和绿色建筑项目。从2005年开始,NRDC开始了中国环境法和公众参与项目,与中国的环境法研究机构和环保团体合作开展环境律师和环境NG0培训、为中国环境立法提供外国专家意见。

  是日,NRDC邀请有关律师参加本次圆桌会议,畅谈彼此的办案感受,探讨环境律师和公益律师的前景以及讨论借鉴NRDC丰富的环境诉讼经验的可能性。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先生曾说过:“要明确认识到公众参与环保是群众的权利,而这样的权利和权益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政府和部门有义务来回应和保护。”

  为此,我们知道,中国亟待改善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状况?公众参与是政府执法活动的重要补充。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过程的规则以及公益诉讼对于解决中国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NRDC正与中国政府部门、律师、环保组织及公众广泛合作,开展能力建设,促进以上制度起到加速中国环境保护进程的作用。

  有关专家介绍说,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公众的参与是环境法有效实施不可或缺的条件。在上个世纪,公众参与已在许多国家一包括美国、日本和英国的环保事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给这些国家的环境状况带来了巨大改善。截止到目前,已有几十个国家在意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之后签署了有关环保公众参与的一项史无前例的国际条约,即《奥胡斯公约》。该公约设定了关于环境信息获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过程、获取司法和行政救济等权利。中国也同样意识到,没有任何一国可以仅通过政府力量保护好本国的环境,并且已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公众获取信息、参与决策和寻求救济提供法律途径。

  我曾经在访美文章中介绍过有关环保律师的情况。他们通过一方面办理个案,一方面推进立法的实际努力,不断追求为子孙后代的福祉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NRDC在成立30多年来的实践中,发展成了美国百家最佳慈善机构之一。

  为保护自然和人类社会,NRDC的世界级团队在过去几十年里参与解决过最为严峻的环境威胁:酸雨、河流干涸、森林过度砍伐、臭氧层损耗,并提出过创新而可行的解决方案。他们最初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环境所获得的成就令人惊诧: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难题获得了破解。

  当天的会议时间虽短(只有半天),但话题既深且广(可参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韩梅律师的《谁为公益律师来买单?》)。

  环境问题业已严峻到威胁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地步,迫使我们成为人类有史以来与环境问题正面交锋的第一代。现在是高瞻远瞩并毅然采取行动的时刻了。

  我们的地球需要可持续的未来,我们的国家同样需要可持续的未来,我们的律师更加需要可持续的未来。


  附:韩梅律师文章

  谁为公益律师来买单?

  有幸参加了美国NRDC(自然环境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组织的环境公益律师圆桌会议,做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我真是既长见识又有心得颇多感触。该圆桌会议的议题是:1、环境公益律师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什么?2、环境公益律师如何推动公益诉讼建立公益制度?3、在中国律师除了诉讼外在环保方面能起到什么作用?

  大个子的浦志强律师一路风尘匆匆落座,他来晚了。据他讲接了个电话,在国贸桥那里走错路了,不得不饶了一大圈赶到会场。喘息未定,浦律师就一阵慷慨激昂的发言,讲办过的正在办的公益诉讼,当然不全是环境方面。而这些公益诉讼往往会涉及到政府的利益,于是他像个斗士一样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把这些部门诉至法庭。其间的难度辛苦无奈惆怅,他是冷暖自知了。虽然为此得罪了不少人不少部门,还赚不到钱,但是他乐此不疲、乐在其中、乐而忘返。这是一位极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虽然他一而在的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并把其诉到法律的层面上,招惹某些人员某些部门不高兴,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律师勇于直言敢于揭露,任这些阴暗的东西在滋生,我们的社会还会进步吗?我真的为浦志强律师鼓掌,为他由衷的喝彩,由衷的加油呐喊,为律师队伍里有这样勇敢的律师而自豪!但是我分明感到了浦律师做这些公益诉讼的孤独,他是一个正义的斗士,可是谁与他同行呢?

  办理过众多环保公益诉讼的刘湘律师、李和平律师、周塞军律师、夏霖律师、高胜涛律师都讲了办理此类诉讼的无奈,面临的共同问题??立案难、审理周期长、消耗精力大,当然还面临随时惹怒某些部门被端掉饭碗的危险甚至时常遭遇人身威胁,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公益律师。悲哉!

  这类案件不挣钱是小事,被端掉饭碗遭遇人身攻击时,法律和现有的机制如何来保护这些公益律师?公益律师所面临的执业风险能够通过什么渠道来化解?有谁为公益律师来买单?

  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原《中国律师》杂志的主编刘桂明先生也应邀来到了会议现场,做为律师界忠诚朋友的他一贯有为中国的律师摇旗呐喊的美誉。他谈到在我们国家要有专业的人士、专业的机构、专业的办法来做环境公益事业。美国的律师通过不断起诉环保事件迫使政府来改善,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一旦成功将获得丰厚的利益。美国除了有赔偿外还有数额很高的惩罚性补偿,这使得美国的环保律师有很大的积极性来做此类案件。而中国却没有,即使胜诉了,此类案件执行起来也是难上加难,环保律师的收益少之又少,连最基本的糊口都解决不了。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形势和体制下,做为环保公益律师要借鉴国外经验,这是诸多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选择,律师要不断挑战这种机制,人员要形成合力。当然刘桂明先生也谈到了推动公益诉讼建立公益制度的保障是??设立一个基金组织,能够保障公益律师的生存问题。

  对于如何设立这个基金组织吸引资金,各位律师仁者见仁发表了不同看法,包括律师在环保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也是激进有之消极又有之。

  而我认为必须设立这么一个基金,除了境外募捐外要发动中国本土的社会力量,为从事环保公益律师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提供一个收入的保障。当然在本土募捐,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有什么方法能够吸引社会人士积极捐款呢?如果我们的公益律师形成了一个团队,如果我们做过很多的成功案例,如果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使政府在环保方面改进了一些,我想那些欲募捐的人士将会看到希望,将会积极的为我们这个基金捐款。所以有志于从事环保公益的律师要像刘桂明先生所讲的要形成合力,要做精彩的案例,要积极的宣传,要勇于推销,要让每一位公众知道我们所从事的和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要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加入我们的组织,共同为国家的环保事业做贡献。

  虽然环保公益诉讼在中国遭遇了很多困难阻力,但是每一个环保案件的背后,却引出了不少思索。当地政府虽然对律师参与环保多持否定和消极态度,甚至横加干涉,但是正是这种干涉的背后,体现了政府在此方面的不足,给政府敲响了环保的警钟,把问题放到了政府的桌面上。使得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无论是内部消化还是最终通过法院,政府都要把这个问题给民众一个交代,也许此时也许彼时。这正是政府头疼的也是政府必须面对必须解决的,所以政府既恨环保律师又爱环保律师,因为毕竟环保公益律师在为当地环境的建设和法治的进步做出贡献,虽然这种贡献未必一时能显现甚至遭到最初的打击和误解,但是毕竟法制的蓝天在慢慢到来。

  愿更多的人加入到环保公益事业中来,愿蓝天碧水绿地不再是遥远的记忆和梦想,愿在同一片蓝天下我们和世界人民共有一个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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