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泽渊:法学教育的问题与出路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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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及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首先认识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演进、现实状况,以及未来的根本出路。

  1949年以后,中国新的法学教育是在学习和借鉴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与中国既有的传统律学的联系中断了,与中国从西方借鉴的资本主义法学的联系中断了。很快又由于中苏交恶,导致苏联模式在中国法学教育中被淘汰。一个时期,新中国的法学和法学教育竟然成为没根没底的浮萍,随波逐流,直至被文化大革命所彻底破坏。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中国法学教育开始恢复重建。那时,我们来不及深入思考、精心构设和良好推进。仓促之中重构的中国法学教育必然是初步的,许多细节都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加以完善;许多失误都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加以修正。

  正当我们需要对法学教育加以完善的时候,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巨大的变革。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社会法治需求不断提升,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律实践更加纷繁,以急就章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如何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就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历史注定了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必然处于一个除旧布新、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改革发展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中国法学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时代主题。

  从此,中国法学教育赢得了从未有过的历史机遇。除了既有的政法大学和政法学院继续着悠久的法学教育并以之作为自己的优势学科之外,几乎所有的综合性大学,不管是否具有足够的条件都办起了法学院系。一些不甚合格的师资进入了法学教师的行列,一些质量低劣的教材也纷纷滥竽充数。

  中国法学教育的恢复重建是与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同步的,是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的,是与中国政治的民主发展同步的,也是与中国的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同步的。

  中国法学教育的高速发展正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表现。随着数量的增加,质量问题也就日益凸现,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也许是“质量参差”。中国法学如何与国外和国际法学教育同步,中国法学教育在国内如何同步发展都成为问题。

  在众多的问题之中,师资的问题无疑是最首要的,优秀法学师资的缺乏更是至为严重的问题。中国最近几年引进法学师资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引进人才价格最高的学科之一,与之是不无联系的。当然它既是热门的话题也是头疼的问题,引发了几多怨恨和几多心酸。

  其次是教材问题。法学教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还是趋向统一的,此后,法学教材的多元化既是法学教育繁荣的表现,也妆点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繁荣,但是也一直存在着散乱、参差的问题。良莠不齐成为法学教材的重大问题。优秀者固然优秀,低劣者过于低劣。这与一些法学教育机构缺乏师资又在编写教材上勉力而为有关,也与一些学校将法学教材作为科研成果在评定职称中予以不适当定位有关。

  因此,中国法学教育的质量提升将成为未来的主要路径和根本点。因为,在量度上,中国法学教育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一个顶点,难以再有大的发展,也不宜再做数量上的扩大。

  现在高等院校正在改革发展之中,面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需要,面对法治发展对法律人才的客观需求,再在法学教育上搞计划经济那种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垄断,既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法学教育的持续发展中,恐怕师资问题、教材问题将是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如何实现法学师资和法学教材的优化,是推进中国法学教育所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法学教育机构结合中国法学人才的成长,制作人才更新与代际交替计划应该成为时代主题。

  随着一大批教师因退休而离开法学教育舞台,新的法学教育者应该何为,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法学教育人才的发展规划应当与学科发展规划相统一,这将是高校竞争的重要方面,也是确保法学教育质量的长久保障。法学教材的建设问题,首要的是慎重选择,其次是精心制作。教材上的过分统一,将抑制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个性,从而影响法学的学术自由;过分随意,将使法学教育质量低下,降低法学教育水准。这两个问题中的任何失误都会以牺牲人才质量作为代价,必须迅速加以解决,力求科学决策、正确推行。就一般法学教育机构来说,教材首先不是写作的问题,而是慎重筛选,对于一些法学学术与教学实力很强的高校来说,教材也必须精心制作,并不断完善。

  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到,法学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出路是与整个高等教育体制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其他学科的问题相类似并共存的。因此,对于法学教育问题的解决恐怕还有一个如何与整个高等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改革发展同步的问题。说到这些,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恐怕又是说来话长了。好在,我们有信心推进其改革,提高其品质。

作者简介:

  卓泽渊1984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留校,1987年考取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990年毕业再度留校任教,200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曾担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以其在法学教育方面的突出贡献曾获得司法部法学教育优秀育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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