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东:中国律师职业精神的思想与道路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7:00: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律师事业在不断发展中出现许多问题,有识之士也在寻找问题的根源,近期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律师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根源是--职业精神的缺失!

  中国律师没有职业精神。很多人可能不承认,但现实无情地表明:中国律师队伍中少数精英分子可能具有职业精神,但整体的职业精神尚没有建立起来。

  我们不妨拿一位公认具有职业精神的英国律师同行来解析,看看什么样的律师才称得上是一位具有职业精神的律师。

  1、家族历代信仰基督教,父亲、甚至祖父、曾祖父就是律师或者法官。家族具有宗教和法律文化传承。

  2、母亲怀孕时,每周都随母亲到教堂做礼拜,因此,胎儿是在圣经的诵读声、牧师的布道声和唱诗班的乐曲声中发育成长,诚实、勤俭、谦卑等人类优良品德在未出生前已植根在灵魂深处,渗透到骨髓和血液中。

  3、出生后接受洗礼,在亲身父母之外有教父或教母,会说话即诵赞美诗,会识字就读圣经,会思考则听牧师讲座,而且一天三次饭前祈祷,一次睡前忏悔,一周一次大型礼拜活动,反复强化训练,影响思维,语言及行为,直至成为潜意识。

  4、在幼儿园及中小学进行素质教育及礼仪培养。从事家务及公益劳动,培养认真细致工作习惯,树立责任感,塑造意志品质;从事各种社会文体活动,培养合作精神与规则意识,身体健康,心灵愉悦。

  5、成年后,服兵役,在军队这个大溶炉里,培养爱国主义、军人荣誉感,身体与精神脱胎换骨。

  6、大学教育强调独立之意识,自由之思想,训练法律人的法律意识、思维、语言与行为,注重哲学、历史等结合文化素养的提高、奠定职业精神的基础。

  7、职业考试、考核及初级培训职业考试、考核筛选优秀人才;职业培训,培育职业理念,教授职业技能;律师所培训,灌输律师事务所文化理念与操作技巧。

  通过实际事例、律师职业精神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1、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礼仪言行。

  2、良好的意识、态度、习惯,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等精神素养和哲学、历史、科学、美学等文化素质。

  3、职业理念、职业思维、职业技能等。

  就个体而言,可以用以下通俗标准衡量职业精神的有无:

  1、明确知道应该做什么,无论多么困难,都坚持不懈去做.明确知道不应该做什么,无论何种诱惑,都毫不犹豫放弃。

  2、有文化生活,有精神追求.了解本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知道人类文明思想的脉络;熟悉法律条文,更领悟其背后的法律思想。

  3、语言和思维具有职业特牲,了解不同场合律师应有的礼仪规范,身体力行、神形兼备。

  你如果达不到以上标准,你能说自己具有职业精神吗?

  如果我们律师队伍中大多数人达不到以上标准,你能说我们这个职业整体具有职业精神吗?

  有了问题根源的明确思想,就有了问题解决的正确道路:

  1、职业精神的核心是信念,而坚定的信念的树立要依靠坚定的信仰

  信仰主要体观在生活信仰上。生活信仰主要通过宗教和民族传统文化来确立。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都有偶像,都有经典著作,都有传播者,都有一套严格的礼仪规范,都有特定的场所,都显现家庭传承的特点。

  信仰也体现在政治信仰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信仰也体现在职业信仰上,教师的职业信仰是教书育人,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三者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以孙中山先生为例,生活中信仰基督教,政治上信仰三民主义,职业上信仰治病救人(医生出身)。正当的宗教、正当的政党和正当的职业在信仰上往往一脉相承,如孙中山先生的三种信仰中,精髓是博爱,是人性,是真和善。

  在中国律师界要维护信仰自由的宪法权利,至少不反对律师的正当宗教信仰;要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使律师成为心正意诚的好人,身修家齐的君子;要使党员律师坚定政治信仰,真正理解和践行党的宗旨;要信仰法律,做维护正义,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天使。

  2、职业精神的内涵是情趣与操守,情趣与操守的培养需要感悟和体验

  高雅的情趣源于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深切的人文关怀,要有哲学理性思考、历史知识积累和文学艺术修养,高尚的操守需要在思想交流、业务研讨、公益劳动、文体活动中培养。

  我们律师人生不只是办案挣钱,我们还应从事很多和功利无关的事情,我们应有看书学习的时间,应有唱歌玩球的雅兴,我们还要承担儿女,父母和兄妹的责任。

  我们要有感恩之心、报恩之行,我们需要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要体现出法律人的职业素质:过马路必走斑马线,不管事情多紧急;到医院看病要排队,即使医生是老朋友……

  3、职业精神的外在表现为专业素养,专业素养的提高需要岗位经验和职业培训

  富足是专业素养的基础,律师不是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所能从事的职业,温饱的满足是从事律师工作的物质底线,“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精神是需要物质保障的.一位新律师,如果找不到一个提供满足衣食住行需要的底薪的律师事务所,你就不要跨入律师职业的大门;一个律师事务所如果不能有一定的业务量从而提供给新律师一个有底薪的岗位,就不要招聘新律师。近年来我国律师界普遍存在的恶性竞争,见利忘义的现象,是和律师职业门槛太低,新入门律师收入太少直接相关的。

  尊贵是专业素养的显现,律师职业的贵族血统决定我们要十分注重自己的专业素养,因为这是我们的立身和立世之本。我们的思维方式是专业的,我们的衣服饰物是专业的,我们的语言表达是专业的……

  专业素养的提高只有培训、培训、再培训,法学院要有法律人的职业培训内容,律师协会要有入门培训和再培训,律师事务所要不断培训,资深律师要时时处处培训年青律师。

  中国律师的职业精神是真和善、高和雅、富和贵,需要信念支撑、文化滋养、规矩体现。中国律师的现实身份地位决定职业精神对这个职业的核心价值,中国的现行制度模式决定中国律师是最有可能率先树立职业精神的行业,中国律师职业精神的确立将对全国其他职业具有巨大的先导和榜样的作用,其带来的不只是律师职业的良性发展,而是中国所有职业规范化进程中质的飞跃,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当仁不让。

  (作者:张耀东,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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