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江临:奥运年慧眼回蓦:2007十大法律趣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7:04: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无线电频谱资源成为“物”----该物“动”还是“不动” 

  2007颁行的《物权法》将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亦将无线电频谱资源纳入国家物权。无线电频谱资源――成为人类民法中第一个似动非动的“物”。据物权法立法思路,钱塘江的浪花、峨眉山的日出,阿尔法射线,氧原子和氢原子,中秋月光,同样可纳入中国物权法的“物”的范畴,明确所有权。无线电频谱资源成为“物”,该物“动”还是“不动”,除立法者清楚外,2007年许多法律人搞不清楚,大挠其头。 

  二、野生动植物资源属国家所有----加害与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2007颁行的《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个类似于绕口令的规定的“普法版”是:国家想要野猫猫,就要野猫猫,想要野狗狗,就要野狗狗,想要野虎虎,就要野虎虎,想要野狼狼,就要野狼狼。但是笔者这个“自然法学派”认为,那些野生动物本是上帝的孩子,或者是人类的转世,《物权法》至多是明确了“继父”问题。遗憾的是,《物权法》颁行以来,国家的物――野生动物半夜三更偷食村民粮食,或者袭击人类,还没有国家赔偿损失的案例出现。在行政体制大改革的时代,法律人紧急呼吁国家设立野生动物驯化部,以避免野生动物给人类造成损害。 

  三、单方意思亦可成就“合同”----合同,单方表意还是合意 

  2007年颁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定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就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在用工单位并无继续用工意思的情形下,劳动者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就为“合同”――这可能不是“法律问题”,乃是“中文问题”――“合同”本意为“意思表示一致”,《劳动合同法》将不一致,算一致,称为“合同”。这是对合意主义法学的严重挑衅,是对当代中文的严重挑衅,它或者是缺乏民法意识的本民族立法家在社会保障缺失的情急之下,不吝谋害法理,迫害中文,硬性将法律李四称为法律张三的行为。 

  四、员工遭遇性骚扰,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免税还是不免 

  2007年某妇女保护地方法规规定员工遭遇性骚扰,单位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让许多企业刚刚因税率调整减少支付的税款,又可能以“性骚扰赔款”的科目列进企业经营成本。不知道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认可此款企业成本性质,亦不知“性骚扰赔款”是否应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基――如果不,企业就可以以“性骚扰赔款”的名义,提高员工待遇;如果将来有劳动者不断喜笑颜开,那可能是频繁地获得了“性骚扰赔款”。 

  五、物价执法浮出水面----它未来会在何方 

  2007年,公民们都知道地价涨了,房价涨了,股价涨了,药费涨了,学费涨了, 然而看不到物价执法的踪影――大家都以为市场经济大海已经彻底吞没了它。市场经济以来,物价执法如同一艏开进太平洋执行特殊任务的潜艇,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潜身在何方。但是,2007年肉价大涨,物价执法死灰复燃,幽灵再现,浮出水面。然而,人大代表建议重新配发粮票、肉票――如果供给制光复大陆,粮肉物价必然要降下来,那物价执法又要消遁。物价执法,你未来在何方? 

  六、倒卖火车票犯法,转让土地不犯法----倒卖与懂法 

  2007年中国人仍然缺火车票,但是更缺地。倒卖火车票,提升车票价格。转让土地提升地价――可在得地公司股权重组名义下。前者犯法,后者合法――票贩子为倒票付出代价,成为我们时代不懂法的最可怜的人。 

  七、华南虎与行政权力共舞----遥望“法治政府”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2014年要建成“法治政府”。在法治政府出现前的2007年,行政权力在“前法时期”,处于表演自选动作状态。2007年,华南虎与行政权力表演双人舞,轰动全国,其剧照登上了《自然》杂志,永远留在了全球人民的记忆之中。在2014年“法治政府”的诞生庆祝酒会上,我们还是需要将这幅剧照重新播放,以回味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中国公民为获得“知情权”的“艰苦卓绝”。 

  八、平方米大行其道,立法米束之高阁----准确是相对的 

  2007年行政法规力图调控经济,衷情“平方米”。房地产调控屡屡使用“90平方米以下”等规范用词,“平方米”故而大行其道。而作为空间计量的“立法米”,在我们的社会很落寞。平方米大行其道,立法米束之高阁,这是我们在奥运前的法律思维还很不准确、还很不缜密、只能看到一面问题的写照。 

  九、法学生勇当售楼先生和小姐----让我们更憨、或者更靓 

  2007年部分学法憨哥、美女进入售楼小姐、先生行业,以其神秘的法学素养,获得2007年社会暴发阶级即部分房产老板的热情追捧,这对于解决法学院学生就业问题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这一事件对于广大的法学院学生来说,具启迪意义――离韩国较近的北方法学院校的学生,可率先节衣缩食前往整形大国韩国――“让我们更憨,或者更靓”。同时,法学生可将法学辩才及时改造为推销口才,在进入司法机关寻职普遍遇挫的情况下,实现自食其力。 

  十、省市县欢聚一堂,共同接受中院审判----这不是法律学的悲剧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由于专注于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可能忽视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地方人民法院的好朋友”这一社会交往事实和情节缺乏了解,以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县级人民政府是“陌生人的社会”,于是将诉县政府行政官司发配给中院,引发县级人民政府首长哈哈大笑。关于县政府和中院的传奇,在省会城市进一步演化为省市县三级政府欢聚中院的喜剧,唯一积极地作用在于为三级政府共庆行政诉讼节节胜利节省了相互的交际费用。没有创设出独立的国家司法系统,仅对地方司法系统内部调整,导致改革无效――这不是法律学的悲剧,是社会学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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