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做好2007年招生收尾和秋季开学工
作的通知》(赣教社[2007]53号)文件精神,9月15日为我省民办高校2007年秋季自考生招生截止日(没有完成自考招生任务的学校也必须停止),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各民办高校于9月18日前将2007年招收自考新生的信息上报省自考办予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民办高校在截止招收自考新生日后,在明确自考新生身份的前提下,对自考新生数据进行整理,并按照附件的信息标准采集新生信息予以录入,学员信息录入完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2、各民办高校必须在9月18日前将自考新生信息库传至省考办信息管理科(ftp地址:218.64.63.202,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数据以excel文件形式上报。
3、各民办高校必须高度重视自考新生信息库上报工作,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附件:2007年自学考试助学脱产班新生信息采集表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 2007年自学考试助学脱产班新生信息采集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
本科或专科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所属学校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报名时间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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