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16: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概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条第二款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的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具体落实这一法律规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刑事案件由侦察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办理手续。”该规范在第十三条对“手续”一词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律师事务所存档。
[写作要点]: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作为一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含盖以下要点: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2、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指派该所哪一位律师担任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的代理人,委托律师的代理权限如何;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该律师事务所交纳委托费用多少;该委托协议的有效期限多少,对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形双方所持的态度。最后由委托人亲笔签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通常,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应制作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格式]: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书属于标准格式文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印制,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共同填写,具体格式为: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 ]第 号
委托人 与 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为 案的第 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 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至 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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