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复习宝典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22:3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文书格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年龄。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注意领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①侮辱、诽谤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②非法侵入住宅案;③侵犯通信自由案;④重婚案;⑤遗弃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以上8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2.根据《法院刑事司法文书写作样式(样本)》的规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其中,出生年月日在实践中可采取变通写法,即可写成“×岁”,至于文化程度一项,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教育为准来书写,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本等,没有文化的写文盲。文化程度一项也可不写。
另外,当事人称谓与姓名之间用冒号分开,其他各项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用句号,一般情况下其他标点符号不要用。诉状类文书均有这个特点(检察院诉状类文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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