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指导:范文(十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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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中甲的违法行为主要如下:  ①一方面,甲通宵打麻将,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给邻人造成妨害。这在民法上涉及到相邻关系的纠纷,乙作为受害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损害赔偿。理论上有观点认为噪音侵害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权和安宁居住的权利,可通过人格权予以保护,但鉴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承认休息权、安宁居住权作为法定人格权类型,故只能适用一般人格法益保护的条款,不如相邻关系具体。  ②另一方面,甲辱骂乙是妓女,并撕破其衣服的行为侵害了乙的名誉权。对此类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行政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调解、诉讼,还可提起刑事自诉。
  ①乙可以与甲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互谅互让,解决纠纷。
  ②乙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③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甲的行为构成噪音侵害和名誉权侵害,乙可要求甲停止侵害,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④乙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因甲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侮辱行为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属自诉案件,乙也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3)我认为,本案中最佳、最具优越性的解决方式是民事诉讼,理由如下:  ①和解需要双方配合,互谅互让,而本案中甲态度恶劣,而乙在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严重伤害,和解很难取得圆满的成果。  ②调解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对维护邻里关系也有利,但调解需要做出妥协和让步,是非不明,责任不清,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正义,放纵了甲的恶性行为。且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受害人乙很难得到补偿,对甲通宵打麻将的继续性侵害也无法有效禁止。  ③刑事自诉虽然惩罚性重,但因对侵权行为很难认定构成犯罪,也会导致邻里关系的极度恶化,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较低,又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④而民事诉讼既能有效地对甲作出惩戒和教育,阻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又能充分地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补救,且本案情节清楚,证据确凿,民事胜诉的可能性极大,虽然诉讼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但并非不值,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受惠者不仅是受害者本人,而且更包括社区生活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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