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齐林:法律本科生如何应对司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4:12: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将来打算从事法律职业的法科学生,不能不面对司法考试。建议大家在校期间早作准备,避免就业以后感到被动。刚刚参加工作都想好好表现,恐怕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全身心投入复习应试。仑促上阵,一试不过、再试不过……。不仅着急,面子上恐怕也挂不住。司法考试其实是“竞赛考”而不是“过关考”,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在10%,也就是说,只有成绩在全部报考人员前10%的人,才能取得资格。谁也没有把握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分母”。目前“司考人士”水平参差不齐,其通过难度还没有10%比例显示得那样可怕。如果再经历几年“大浪淘沙”,剩下100%科班出身的“精英”级司考人士,其竞争就非常惨烈了。所以建议大家早准备、快通过。

对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在准备司法考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重点和特点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途径。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一方面了解考试的特点,指导复习;另一方面测一测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二、适当地背一点法律条文、立法、司法解释

这与平日的学习具有互补作用。大学法科教育,因为授课教师不同有很大的差异。但总体而言尚未与司法考试完全接轨,重视基本概念、理念,不重视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对应付司法考试而言,这是薄弱环节,应当补上。我讲刑法课时,发现大多数同学只有一本刑法学教材,没有刑法典和刑事司法解释。其实,刑法典既是刑法学说的结晶,也是司法实务最本原的东西,刑法学教材也是都是围绕着法条阐述的,再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对法条的学理解释。而司法解释,更是对法条适用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建议大家每学一门法律,手头必备一本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汇编,养成经常查阅翻看的习惯。

就刑法而言,建议大家:①背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条文“第2、3款”的内容。②背下立法解释;③熟读重要的司法解释。例如:(03’36题)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人;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答案(CD)就在刑法第240条第4项、第399条第2款、第294条、第310条第2款之中。03’第33题的答案就在总则死刑的法条规定之中、03’第31题答案就在挪用公款的立法解释之中。

三、适当看一点案例、作一点习题。

对于初学者,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的供法学院校学生使用的教学案例集或案例教程,比较合适。对于程度较高者,也可以看一看有关出题老师或权威学者编写的教材,这对于正确把握疑难、争议点很有帮助;或者看一看法院编写的案例集,如最高法院出版的案例选或《刑事审判参考》一类的刊物,这对于弥补司法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练习提高熟练程度。考试时3小时做100道题与平日30分钟做一道题是两码事,没有熟练程度是难以取得好成绩的。

四、培养起“拿分”的意识

既然是应试过关,当然以高效拿分为目的。培养拿分意识,首先应当知道:

1、掌握某一知识点与在该知识点能拿到分数不是一回事。如受贿罪,谁都知道是重点罪名,需要重点把握,但是在这方面真的出题时,可能因为题型难度(多选)和分量大(4个案例),还是拿不到这区区1分。

例如:2003卷二多选第38题: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待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在某些主要材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向赵某提出:6年前自己帮助了赵,希望赵给2万元作为丁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

答案:ABCD

从这种题上拿分,简直可以称之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类似如2003司法考试卷二多选刑法第35题(抢劫抢夺问题)、第41题(因果关系)、第42题(犯罪形态)、第47题(侵占问题)、第48题(共犯问题)等。



相关文章


钱明星教授如何准备司法考试的民法部分
名师讲堂:06年司考《刑诉法》应试策略谈
中国律法网专家:如何学好刑法学
李树建:应试的“不变”与“变”
阮齐林:法律本科生如何应对司考
司法考试辅导:关注历年真题总结规律
又到一年司考时--最后两月如何准备司法考试自:名师辅导
司考,如何临阵磨枪
刑法学复习方法漫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