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辅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1 09: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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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的受理、审查;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
  (1)对提起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在开庭前只进行程序性审查,只要确认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开庭审判。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判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
  ①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②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③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④将开庭时间、地点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人民检察院做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准备。
  ⑤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百考试题为你加油
  ⑥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决定公开审判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3)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①开庭的内容包括: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传唤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②法庭调查的步骤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和讯问、发问被告人和被害人;出示、核实证据。
  ③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
  ④被告人最后陈述,是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前,给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⑤评议和宣判是法庭审判的最后环节。评议的结果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作出后,宣判的方式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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