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考试备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4)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27 18:14: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证券交易必须以现货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证券交易的收费:投资者需按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证券公司对股票交易收取千分之三点五的佣金。
  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10%)
  证券法规定的知情人员(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3日内向证券会报告。
  证券交易的禁止:内幕交易行为、操纵市场行为、欺诈客户的行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欺诈客户的行为、虚假陈述行为。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30%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不得超过60日。
  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75%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90%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我国证券法规定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的制度,即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
  业务禁止: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
  代理禁止: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证券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自营业务;
  3.证券承销业务;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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