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税务处理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27 18:55:0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基本概念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1、自进原料-加工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
  2、自定生产-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后自己决定产品生产的数量、规格、款式。
  3、自定销售-加工企业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
  4、自负盈亏-加工企业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加工企业承担。
  二、保税料件仓库管理
  1、实物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不能串料领用;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仓库存储;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不同储位列管;
  保税料件之入库单、领料单、缴库单、出库单等应当对保税品、手册号等作出标示。
  保税料件(含原料、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半成品、成品等)
  2、仓库帐簿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不同仓库账册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不能串料登记帐簿核算;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手册号、料件品号别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
  保税材料不能先出后进;
  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
  三、来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存货抵减类科目,也可采其它名称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2、会计核算
  进口免税料件时
  DR: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C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领用保税料件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CR:直接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核算直接人工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CR:应付工资
  核算制造费用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CR:制造费用—XX费用
  结转产成品时
  D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结转销售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D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CR: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确认工缴费收入
  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四、来料加工税务处理
  1、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规定
  (1)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2)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①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②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③出口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予退税,计入生产成本。
  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X(当期免税销售额÷当期销售总额)
  会计分录:
  DR:主营业务成本
  CR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来料加工业务的涉税单证及其管理
  (1)生产企业填报《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生产企业自海关取得《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后,依据《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填制《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并及时报送主管退税税务机关;
  (2)取得税务机关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生产企业在来料加工货物复出口并做销售,申请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时,必须提供相关《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生产企业填报《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
  生产企业在《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期限内,并取得相关《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实际已出口货物,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
  (4)取得税务机关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此时,《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的来料加工贸易业务涉税手续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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