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法规辅导:先予执行一级建造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04 00:00: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先予执行
  (一)概念
  法院在作出终审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诉讼法律制度。
  (二)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适用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百考试题%行能力的。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适用。
  5.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的诉讼过程中采用。
  (四)先予执行的范围
  1.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2.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
  (五)先予执行的程序
  1.申请
  2.责令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应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六)错误的补救
  1.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
  2.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被申请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受到赔偿。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一级建造师网校 一级建造师免费题库 一级建造师论坛



相关文章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执行程序与措施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审判程序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财产保全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先予执行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管辖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证据的保全与应用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证据的种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民事纠纷处理方式一级建造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