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校内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2:03:31 17:55: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校内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我校计划针对2010级学生开设25个辅修双学位专业(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校内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2005年9月14日第三次修订,详见学校本科教学网页的校内管理文件之“学务管理”)的规定,现将我校2011年辅修双学位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我校2010级普通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的学习: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70分以上(辅修金融学、会计学专业要求平均分75分以上);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辅修金融学、会计学专业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一门,若有一门则需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4、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5、学有余力。
  二、开设专业(方向)
  我校计划针对2010级学生开设25个辅修双学位专业(方向),详见下表:

辅修学院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所授学位 备注
经济学院 经济学(金融与贸易方向) 25 50 经济学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25 50 经济学
税务(税收筹划方向) 25 50 经济学
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 25 50 经济学
金融学院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限600
投资学 25 50 经济学
法学院 法学(经济法方向) 25 50 法学
法学(公务员方向) 25 50 法学
法学(司法考试方向) 25 50 法学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25 50 法学
法学(涉外经贸法方向) 25 50 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25 50 法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商贸方向) 25 50 文学
日语 25 50 文学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新闻学 25 50 文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 25 50 文学
工商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经济学
市场营销 25 50 管理学
工商管理 25 50 管理学
会计学院 会计学 25 50 管理学 网报3天,限600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公务员方向) 25 50 管理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创业管理方向) 25 50 管理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25 50 经济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精算学与金融计算方向) 25 50 理学

  说明:招生人数有限制的专业,可能会提前截止报名时间,请具体咨询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各辅修专业开设课程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务部“辅修管理”网站(http://202.114.224.15/znfxgl)查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阶段
  凡自愿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可于12月1日—12月7日间下载辅修双学位申请表,填写申请表(1份)交主修学院和辅修学院审核,同时准备辅修双学位第一阶段所需学费。同时,学生务必于12月1日—7日登录我校教务部辅修网站(http://202.114.224.15/znfxgl/),点击“辅修报名登记”,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成功(网上学生申报有效信息截止于12月7日17:00),网上未报名学生,财务处不予收费。
  2、缴费注册阶段
  凡已于网上报名登记并经主修学院、辅修学院审核符合辅修报名条件的学生,学生本人必须于12月20——22日持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到中原楼一楼财务处收费科缴纳辅修双学位第一阶段学费2500元(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双学位收费标准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缴费后将申请表交辅修学院(“教务部意见栏”由辅修学院统一到教务部办理),出具财务处的缴费收据,由辅修学院辅修管理办公室办理听课证、分班等手续。
  缴费截止后,各辅修学院可与财务处进行名单核对,并将最终名单报教务部备案,辅修双学位报名注册工作结束,学校不再招录辅修双学位学生。
  四、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0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具体通知。
  五、其它说明
  1、学生必须跨学科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不能选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2、学生不能同时选报校内和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只能选择校内或校外二者之一。
  3、辅修双学位专业缴费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4、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5、辅修双学位缴费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辅修报名时缴纳,第二阶段缴费在大三下学期,具体时间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6、我校辅修网址为http://202.114.224.15/znfxgl/,参加校内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请及时关注此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推荐新闻:
  
#0000ff>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0000ff>佳木斯大学修读双学位管理办法
  #0000ff>中北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山东大学2010级双学位金融班考试通知
中山大学2011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办通知
山西农业大学2011年双学位专业录取名单
成都理工大学2011年双学位专业录取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校内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长江大学关于开展辅修与双学士学位教学的通知
四川理工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办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双专业双学位报名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