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办法考博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23 19:32: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和激励在学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加快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立项条件

  第二条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且爱国敬业,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考核成绩优秀。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申请时间在取得博士学籍一年半之后,且从批准立项到毕业,应保证有一年以上的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申请前须已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创新性研究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已在SCI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且影响因子之和达1.5以上;人文社科类已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
  第五条 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第六条 学位论文课题来源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指导教师治学严谨,其论文或成果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博士论文研究指导能力。

第三章 评选组织

  第七条 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评选工作,是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每年春季学期组织一次。

第四章 立项审批程序

  第八条 个人申请。具备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填写《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资助申请书》,由导师和所在学院(所)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九条 专家考评。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采取答辩形式,对申请立项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课题研究情况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评。
  第十条 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将根据立项申请和专家考评结果提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计划,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第五章 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每年拨出专款,建立优秀博士论文的培育基金,用于优秀博士论文的培育计划资助。经费由研究生院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务处、审计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预算资助名额为4-6名,实际资助名额根据当年的情况而定,宁缺毋滥。资助金额按照学科类别和研究水平区分两个等级:10万元(自然科学类)和5万元(人文科学类)。资助金分二期划拨。首期划拨一半,另外一半需经考核合格后拨发。
  第十三条 获资助者应按期完成《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获得者中期进展报告》,报研究生院审查,确定是否可以继续资助。
  第十四条 为保证立项的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资助经费划拨至博士生导师名下,实行导师负责制,以科研经费的方式管理。
  第十五条 本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立项博士生的课题研究和日常生活补贴。导师可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从到帐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10-40%用于按月支出立项博士生的生活费。
  第十六条 获资助者应按立项申请,潜心科研,做好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在读期间未获该基金资助但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学校将从该培育基金中划拨至博士生导师10万元(自然科学类)或5万元(人文科学类)科研资助金。
  第十八条 在读期间未获该基金资助但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学校将从该培育基金中划拨至博士生导师20万元(自然科学类)或10万元(人文科学类)科研资助金。
  第十九条 在读期间已获该基金资助且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学校将从该培育基金中划拨至博士生导师10万元(自然科学类)或5万元(人文科学类)科研资助金。

第六章 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获资助者应在其博士学位论文扉页注明“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资助”,且受资助期间自然科学类必须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影响因子之和须达2.0以上;人文社科类必须在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受资助博士生为第一作者,且应注明“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资助”。
  第二十一条 对资助期间未能完成以上要求的项目者,根据情况扣回一定数额的资助金。若资助期间一篇符合要求的论文都没有发表,则研究生院可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意见,扣回原资助金的80~100%;自然科学类若只有1篇未达到影响因子2.0以上的文章,则根据其影响因子,扣回原资助金的20~70%;人文社科类若只有1篇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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