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论文指导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07:57: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要求
1、研究生教学管理实行学校与院系两级管理。研究生处和相关院系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
2、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必须严格履行教学、科研和管理职责,教书育人,出色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3、对不执行教学计划,无故长期不上课的,不计算该门课教学工作量。由于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本人原因导致研究生延期毕业者,延期阶段不再计算导师津贴和论文指导工作量;因导师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发导师工作量酬金。
4、授课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一般不能超过2门。
二、课程酬金计算办法
1、研究生学位课程执行培养计划:5人以下每门课1500元.5-10人每门课2000元.10人以上每门课2700元。
2、研究生公共课程执行培养计划:按40人进行编班,系数为1.0;不足一个班的系数为0.8,超过40人的班级每增加10人,增加合班系数0.1,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教授导师每学时50元,副教授导师每学时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