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第五章(10)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0:27 13:36: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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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解释:(1)(在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可撤销合同不是必须撤销,如不撤销即为有效合同.(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4)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5)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不是自撤销时)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订立的合同。(2005年)

  a、违反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

  b、以欺诈方式

  c、以胁迫方式

  d、以乘人之危方式

  e、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不是终止)

  《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顺序)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顺序)

  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有先后顺序)

1、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举例】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在4月1 日之前发货,b后付款,但a企业在发货之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b丧失商业信誉或者经营状况恶化,那么在4月1 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b。

  如果b能够提供担保或者可以恢复履行合同能力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如果b自己不能恢复能力并且不能提供担保的,a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例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将一幅祖传古画转让给乙,约定:甲于2月4日将古画交给乙,乙应当将买画的钱分别于1月5日和1月15日付给甲。合同订立后,乙在1月5日交给甲第一笔款之后就未付其他款,甲也未在2月4日给付古画。双方发生纠纷,甲让乙付清余款,乙让甲先给古画,有关违约与抗辩权的正确表述是( )。(2005年)

  a.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本案的甲乙双方都已构成违约

  b.乙构成违约

  c.甲可以以不安抗辩权作为自己未违约的理由

  d.甲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作为自己未违约的理由

  e.本案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bde采集者退散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来源:考

  解析:本题考核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违约责任。本案中,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应由乙先履行于1月5日和1月15日分两次付款,甲后履行,在2月4日交付古画。乙应于1月15日交付余款,但没有按时交付,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以构成违约。本合同是双务合同,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乙未履行义务,后履行一方甲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甲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不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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