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23 18:24: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为此,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课程的设置
  
1、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应该严格按照各个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安排。研究生课程的设置要具体体现本学科硕士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要着眼于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需要。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包括对课内外学习在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加大课外的阅读量、工作量和训练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各门课程在加深和拓宽研究生理论基础和学科知识面及相关的能力培养等方面,既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又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同时还要注意与本科生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根据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要求新变化而新开设的课程,必须先由有关学科进行申报,经所在学院(系、所)论证、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方可正式开课。
  二、研究生应修课程及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1、必修课程
  (1)学位公共课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由研究生处委托校社会科学部、外语学院等单位,按国家制订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进行教学。
  (2)学位基础课
  学位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应按二级学科(或学科群)设置。学位基础课一般应由理论基础深厚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的硕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主讲教师。学位基础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同时应有相对稳定的教材或教学大纲。
  (3)学位专业课
  学位专业课是在本专业范围内为拓宽理论基础、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包括本专业经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专业特色研究成果)的基本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学位专业课一般应由从事本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的教授或副教授任主讲教师。学位专业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同时应有教学大纲或相应的教材,并指定教学参考书或有关参考资料。
  2、选修课程
  (1)选修课
  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理论基础、扩大知识面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应开设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一级学科的课程。专业选修课任课教师应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主要从事该课程所涉及研究领域的教师,原则应由教授或副教授任教。
  (2)补修课
  对于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也包括有必要加强有关基础的硕士生,以及在招生考试时已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某些缺陷,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都有必要补修有关的一些基础课程或其它课程。这些课程可以是比本人目前所攻读的学位低一级学位的课程,并需进行考核。对硕士生,成绩合格的可计算学分,但不能顶替本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并须注明为补修本科课程。
  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
  1、全校研究生应修课程的最低学分数要求
  硕士生应修不少于34学分,具体分布如下:
  学位公共课(约10学分)
  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必修),《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必修)

相关文章


大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西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延安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延安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西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论文阶段)管理规程在职硕士考试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暂行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办法(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首都医科大学201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在职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