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公式的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03 18:58: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koie" class="zffg">  【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公式的理解】
  【问题】在计算无住所人员取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分别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解答】三个公式中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支付工资的含义是相同的,其中: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合计-1600境内支付工资指的是境内支付单位支付工资,与纳税人身在何处无关;境外支付的工资指的是境外支付单位支付的工资,与纳税人身在何处无关。
  外籍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这是通过公式中的“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这几个比例来体现的。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说明就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纳税,“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说明就境外工作期间的所得纳税。
  以90天以内的公式为代表予以说明: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境内外工作天数居住时间不足90天境内所得境外支付是免税的,境外所得境内外支付部分是不纳税的。至于免税部分是“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这一比例调整的,该比例说明只就境内支付的部分纳税,“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境内外工作天数”说明只就境内工作期间的纳税,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不纳税,也就境外所得境内外支付部分不纳税的含义,两个比例合起来就是只就境内工作期间境内支付部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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