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第三章(10)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2:02 23:04: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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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一)新项目转让——房地产企业扣5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之和。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其中包括三通一平)

  (3)建筑安装工程费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按照实际发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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