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23 21:26: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要求,自治区2010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稳步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服务,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见附件),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现就做好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考试安全与管理,加大力度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各地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试(答)卷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职能,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在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保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下,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巩固“阳光工程”有效措施和已有成绩,进一步细化报名、考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具体方式及举报渠道等要求,做实各层面、各环节公示工作,确保公示监督取得实效。各地要按规定对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并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已报名全体考生信息进行认定、核查;认真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确认、考核、评价、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
  三、积极稳妥,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坚持导向,体现特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积极选拔各类优秀人才。继续积极探索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要科学安排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工作流程,做好对考生的志愿填报指导及服务,切实把有利于考生的好事做好。
  四、优化宣传服务,为高考考生创造良好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认真制订招生宣传工作方案,主动加强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制定招生宣传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宣传要与处理过程、结果等统筹研究;优化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积极宣传报考条件、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等考试录取各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适时进行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民办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报经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继续妥善处理残疾考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高考及录取问题。
  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各地招生委员会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须成立由教育、公安、纪检、民宗委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由中学、各县(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分级负责。要对经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高考时,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各地要不断总结、完善我区在防治“高考移民”的长期工作中形成和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经查实的“高考移民”考生,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始终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要注意学习、借鉴内地省区命译题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我区命译题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命译题教师的推荐选拔和队伍建设、命译题教师的管理、命译题的水平和质量等方面有一个新的进步和提高;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政策落实、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招生宣传、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情况实行逐级检查和通报制度。
  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上评卷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扎实做好网上评卷工作。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网上评卷任务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应领导机构,在宣传、考务培训、推荐评卷教师及网上评卷场所的软、硬件准备、评卷教师培训、管理等工作环节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严肃招生纪律,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涉及高校招生的各类考核及加分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相关资格的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并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开除公职;对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参与违规招生的中学、高校,取消相关项目招生或推荐资格。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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