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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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进行。现将本市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考试
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具体为:9月15日下午2:00-5:00审计;9月16日上午9:00-11:30税法;9月16日下午2:00-5:30会计;9月17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9月17日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四、报名时间
200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双休日照常)。
五、报名地点
杭州市区报名点设在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大厅(庆春路与中河中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1-87044124.萧山区、余杭区和杭州地区各县(市)的考生可到所在区、县(市)财政局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5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报名时,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填交《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市本级及萧山区的。新考生必须本人亲自至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照片由计算机现场采集。05年度已报考过的老考生,可直接凭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IC卡》报名。
尚未实行计算机报名的余杭区及杭州地区的各县(市)的首次报考人员,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经申请并按规定核准后,可以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免试人员应填交《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出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七、其他
(一)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
(二)报名时可订购考试及辅导用书。
(三)相关事宜,可通过杭州财税网查询,网址:http://www.hzft.gov.cn/.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