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讲座详细笔记(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56: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税法第四讲
老师讲星期三、四中注协开了会有关明年辅导教材内容的修订,告诉大家明年教材要变成大开本的喽(估计内容比今年还要多哟)大家要努力哟。
在这次会上对消费税组价内容有一些变化,与前面老师讲的有一点儿不一样,具体内容如下表:
消费税组价 增值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
从价计税 (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这里的消费税率为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消费税也是比例税率计算的
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
上面的两个公式是等价的有学员问消费税组价公式为什么不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计算出来的,这是因为组价公式是由两个公式组成的:j组价=成本+利润+消费税;k消费税=组价×消费税率。
从量计税 不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消费税是组从量的(与前面老师讲的不太一样)
10%(因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从量计税的没有)
复合计税 (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消费税成本利润率
上面的两个公式也是等价的,考试时会给成本利润率。
不交消费税 不计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 10%
上述规则也适用于进口货物的组价。
P120第五点往上第二段是考点问题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注意只限于工业企业,而且仅限于4种东西)
第四章 营业税
与增值税并列的税种,一般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但有特殊状况后面会讲到。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一般性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意一般性规定的三个条件:
j应税劳务、行为应发生在我国境内。具体情况为:(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k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必须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l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销售不动产的活动。(后面还有视同有偿,如赠送,但前提是可计量的)
注意: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要求掌握的。
单位是指。。。注意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二、几个具体规定
(一)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2)其他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其管理机构。
(二)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后面的条件看看。
(三)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承租人是指什么看看。
(四)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注意总承包人也是纳税人,也要纳税,如何纳后面讲)
三、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额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由最终将贷款发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注意使用旧书的学友,这里旧书写的是增值税,错了,今年改过来了)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比如从国外购买的专利在国内使用)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书上的经济人写错了)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如果经纪人是经纪人公司,则由该公司自己缴纳营业税)
(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这里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免征营业税的)
(7)其他
第二节 税目、税率(税目、税率是要求记忆的)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5大类。
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的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
交通运输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
二、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
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这里教材与实务不同,实务中还有很多条件。考试时按书上掌握)
2.安装(包括什么,自己看)
5.其他工程作业(包括什么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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