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06年注册建筑师报名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6:25: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34号
2006-02-22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规定,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5月13-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和科目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

  2.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规定申报;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4.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其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3)规定申报;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以上各报考条件中,涉及“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各地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首次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 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各地建设局(委)须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于3月25日前报省建设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7楼,电话:85568345,联系人:杨缜)复审备案,在复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直接通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取消其考试资格。

  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省建设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7楼,电话:85568345,联系人:杨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续考者可持原《准考证》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因考生对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等的准备需要较多时间,为便于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自2006 年开始,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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