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学校2007年法硕法理学辅导讲义(8)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47: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八章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2.特征:(1)是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2)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3)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4)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5)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体系。

二、法律部门及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通常凡是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2.划分标准: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为主,不同的调整方法为辅。
3.当代中国的主要法律部门(注:区别于法的渊源):(1)宪法部门(2)民法部门(3)刑法部门(4)行政法部门(5)经济法部门(6)诉讼程序法(7)劳动与社会保障法(8)环境法(9)军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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