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学校2007年法硕法理学辅导讲义(19)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4 11:53: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十章 法治与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二者关系十分密切。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动力和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和制度保障,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搞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只有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的法制,才是社会主义法制。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实现自己意志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成员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确认和保护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保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律维护、促进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法律打击和制裁对社会主义民主进行颠覆与破坏的敌对分子,因此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得以实现的保证。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社会政治内容,社会主义法制是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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